在農村, 總有一些孩子, 因為種種原因, 沒有落戶, 或者因為是超生, 或者因為是非婚生的, 這部分孩子就成了“黑戶”家裡人把孩子藏著掖著, 不敢讓外人見到, 到了上學的年齡, 因為沒有戶口, 也遲遲不能入學, 孩子可憐巴巴的看著其他小朋友背著小書包去上學, 眼淚汪汪的, 自己也吵著要讀書。
小編要告訴大家的是, 最近推出的農村戶籍制度, 為這些沒有戶口的孩子帶來了福利, 解決了實際的戶口問題, 並且符合以下4種情況之一的, 也是不需要繳納任何罰款, 費用的。
1)孩子是非婚生, 出生地不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 但是有孩子出生證明, 可以在父母補辦結婚證之後, 照相關手續辦理戶口。 2)父母戶口遷移, 一直沒有辦理孩子戶口的, 提供更孩子的出生證明, 雙方結婚證件, 以及原籍派出所開具的未落戶的證明, 即可在現在居住地辦理戶口了。3)有父母和孩子的親子關係證明, 並且是法律承認的, 父母的結婚證和孩子的出生證明, 也可以辦理戶口了。 4)孩子出生被遺棄 , 現已養育滿3年, 並且超過了5周歲, 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的, 可以由當地村集體開具相關證明, 派出所核實屬實後,
孩子的戶口在我國來說是一件大事, 這次推出的農村戶籍政策, 如果你有類似的情況, 只要符合以上4點中的任意一種情況, 即可為孩子辦理落戶了!
您對孩子落戶問題有什麼看法呢, 歡迎留言給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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