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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施工許可 南京江寧橫山水庫邊神秘“會所”在建

交匯點訊 在位於南京市江甯區東山街道的江蘇省足球訓練基地附近, 有一個風景優美的橫山水庫。 近期有熱心市民反映:水庫邊有單位正在大興土木, 涉嫌違法建設。 平日裡, 這個建設工地一直都是“鐵將軍把門”, 內部卻在悄悄進行施工, 且多年來一直建建停停, 顯得頗為神秘。

記者調查發現:這裡曾經是一個別墅項目, 並在2014年南京青奧會期間被拆除過。 現在施工方卻換了一個“臨時建築”的名目, 繼續進行建設。 因為相關手續不全, 江甯區建工局現已責令其立即停工。 但是, 執法部門卻表示恰恰因該專案“手續不全”,

導致無法確定處罰主體, 目前無法處罰。

探訪:緊鄰水庫邊建設的神秘“會所”

3月16日下午, 記者來到了位於橫山水庫西北面的這個建設工地。 此時, 門上寫有“華仁”兩字的藍色工地大門緊閉。 但門內有工人。

越過圍牆, 可以看見, 大門內已經建成一幢建築,

還有一些建築地基已經打好, 地表已有部分鋼筋水泥的建築主體成形, 但尚未完工。 在這些建築後方, 似乎還有其他建設專案, 但記者不能觀察到詳情。

附近居民告訴記者, 這裡是江寧當地一家叫“景楓”的知名企業建的, “聽說這裡正在建一個會所, 這麼多年來一直是建建停停, 挺神秘的。 ”

記者詢問工地門衛, 內部在建什麼項目, 對方稱:“是我們單位的一個會所”。

專案負責人:專案已經變更, 現在建的都是臨時建築

經過一番聯繫, 記者找到了該專案的現場負責人何某。 何某告訴記者, 這裡在建的是景楓集團的一個別墅專案。 他幾年前就到了這裡工作, 但該專案內容至今已經過幾番變更, 很長時間內都沒有確定。

根據2013年開始實施的《南京市水庫管理條例》:水庫周邊百米管理範圍內禁止進行房地產開發等任何和水庫管理、保護無關的專案。

同時,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一個在建專案只有在同時具備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才能稱為合法,

否則涉嫌違建。

那麼, 這個緊鄰水庫邊的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法手續呢?記者要求對方提供上述“兩證”。 但對方只提供了一份《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而且記者還注意到:這份《規劃許可證》上蓋了一個“臨時建設專案專用章”, 並不是一份正式的規劃手續, 屬於“臨時規劃手續”。

對此, 何某表示, 他們在建的都是臨時建築, 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通過這份臨時《規劃許可》, 記者瞭解到:這裡在建的是一個名叫“雙龍湖山莊”的房地產項目, 建設單位是南京華力投資有限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南京華力投資有限公司和江蘇景楓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是同一人, 現同屬2013年組建的景楓投資集團。

青奧會期間該專案曾被拆除過一次

記者進一步調查瞭解到:至少從2012年起, 橫山水庫西北面就開始進行建設別墅。 至2014年, 已建成的別墅有6幢, 每幢別墅有3層, 面積都在幾百平方米以上。

附近居民指出:隨著別墅的建設, 水庫周邊原本的植被遭到破壞, 樹木和草叢被連根推掉, 水庫涵養水源的濕地被毀,對水庫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但是,在2014年南京青奧會期間,已建成的這6幢別墅又被拆除了。據說是因為項目調整,由原先的“豪宅”項目改成一個“度假”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03年2月,國土資源部就曾發文要求“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據瞭解,“雙龍湖山莊”項目是在2004年獲得用地手續的。

建工局監察大隊:已責令停工,但無法處罰

從“豪宅”到“度假村”再到現在的“會所”,橫山水庫西北面的這個項目一直在“變”。記者調查瞭解到的情況,似乎也印證了專案現場負責人何某採訪中對記者的說法。

但是不管怎麼“變”,現在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該專案至今仍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這是否屬於違法建設行為?3月21日,記者首先來到江甯區城管局反映情況。城管局工作人員回復記者說:一個合法建設專案必須同時具備《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但是在執法時,城管局主要是管理不具備規劃許可的在建專案,至於像“雙龍湖山莊”專案這種具備規劃許可但不具備施工許可的情況,則屬於由江甯區建工局監察大隊來管。

記者隨後又來到江甯區建工局反映情況。21日下午,該局監察大隊負責人李士富帶領執法人員赴現場進行查處。

李隊長告訴記者,他們現場檢查時,並沒有發現工人正在施工。但是,該專案並不具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不能從事建設行為的。他們已經電話通知景楓公司相關人員,要求對方立即停工並補辦手續。同時,建工局也會將相關情況以書面的形式發函給專案所在地——江甯區東山街道,要求對方加強屬地管理,進行監管,防止對方偷偷施工。

對於現場已經建好或尚未完工的建築如何處罰?李隊長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他們可以對施工單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或按照專案合同造價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但是現在暫時不好處罰,原因是經核查,這個項目目前還沒有進行招投標,沒有招投標檔,也沒有相關合同,雖然有現場人員口頭“自報家門”是哪個單位的,但他們沒有書面依據,不能確定處罰主體。

李隊長表示,由於這是一個房地產專案,開發商後期要想正常賣房,必須要到建工局補辦手續。在補辦手續前,必須要先接受處罰,他們後期一定會依法處罰的。

交匯點記者 焦哲 文/攝

水庫涵養水源的濕地被毀,對水庫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但是,在2014年南京青奧會期間,已建成的這6幢別墅又被拆除了。據說是因為項目調整,由原先的“豪宅”項目改成一個“度假”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03年2月,國土資源部就曾發文要求“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據瞭解,“雙龍湖山莊”項目是在2004年獲得用地手續的。

建工局監察大隊:已責令停工,但無法處罰

從“豪宅”到“度假村”再到現在的“會所”,橫山水庫西北面的這個項目一直在“變”。記者調查瞭解到的情況,似乎也印證了專案現場負責人何某採訪中對記者的說法。

但是不管怎麼“變”,現在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該專案至今仍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這是否屬於違法建設行為?3月21日,記者首先來到江甯區城管局反映情況。城管局工作人員回復記者說:一個合法建設專案必須同時具備《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但是在執法時,城管局主要是管理不具備規劃許可的在建專案,至於像“雙龍湖山莊”專案這種具備規劃許可但不具備施工許可的情況,則屬於由江甯區建工局監察大隊來管。

記者隨後又來到江甯區建工局反映情況。21日下午,該局監察大隊負責人李士富帶領執法人員赴現場進行查處。

李隊長告訴記者,他們現場檢查時,並沒有發現工人正在施工。但是,該專案並不具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不能從事建設行為的。他們已經電話通知景楓公司相關人員,要求對方立即停工並補辦手續。同時,建工局也會將相關情況以書面的形式發函給專案所在地——江甯區東山街道,要求對方加強屬地管理,進行監管,防止對方偷偷施工。

對於現場已經建好或尚未完工的建築如何處罰?李隊長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他們可以對施工單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或按照專案合同造價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但是現在暫時不好處罰,原因是經核查,這個項目目前還沒有進行招投標,沒有招投標檔,也沒有相關合同,雖然有現場人員口頭“自報家門”是哪個單位的,但他們沒有書面依據,不能確定處罰主體。

李隊長表示,由於這是一個房地產專案,開發商後期要想正常賣房,必須要到建工局補辦手續。在補辦手續前,必須要先接受處罰,他們後期一定會依法處罰的。

交匯點記者 焦哲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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