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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大學原校長吳桐水貪污受賄60萬元 獲刑兩年

本報訊原中國民航大學校長吳桐水利用職務便利, 受賄50萬元, 貪污10萬元, 記者昨天從市四中院獲悉, 法院一審判決吳桐水有期徒刑兩年,

並處罰金30萬元。

吳桐水今年62歲, 曾擔任中國民航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2006年至2010年間, 吳桐水利用負責“收益管理系統”課題的職務便利, 收受課題組成員樊某給予的賄賂款共40萬元, 在明知“天航新恒公司”與中國民航大學無關的情況下, 允許這家樊某的個人公司與廈門航空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承接屬於該課題部分階段的工作。

2013年至2014年間, 吳桐水接受劉某某的請托, 為劉某某的親屬劉某進入中國民航大學從事教師工作提供幫助, 而劉某根本不符合中國民航大學的招聘要求。 為此, 吳桐水於2014年收受劉某某等人給予的賄賂款10萬元。 後吳桐水將該筆款項交由其學生司某為其投資理財。

2010年間, 吳桐水利用負責“空管系統收費改革方案研究”課題的職務便利,

授意該校教授李某從該項課題經費中套取10萬元。 李某按照吳桐水的要求, 將這10萬元存入一張銀行卡, 交給吳桐水。 2013年9月, 吳桐水將該卡內的上述款項用於投資其個人持股的企業。

案發後, 吳桐水的學生司某代其退繳涉案款10萬元, 吳桐水的家屬先後代其退繳款項共計50萬元。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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