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網(特約通訊員 劉宏升)為了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根據上級法院司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經合陽法院黨組研究決定,
合陽法院員額法官執行團隊採取“1+1+X”的模式, 即一個執行團隊由一名員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書記員和司法員警若干名組成。 首先明確了員額法官的責任, 在執行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由員額法官直接簽發並終身負責, 強化員額法官辦案責任;二是明確了團隊內部成員的職責分工, 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和司法員警對員額法官負責, 在員額法官的授權下開展各項執行工作;三是明確了執行團隊的工作任務和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