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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懷孕了,要把房子和車子過戶到她名下才結婚,父母堅決不同意

我出生在一個三線的小城市, 生活壓力沒有那麼大, 畢業之後就回到了家鄉, 在我們這邊還不錯的一家單位上班。

我的父母都是工人,

家裡算不上大富大貴, 也算是小康家庭。 剛畢業父母就用他們的積蓄給我買了一套作為以後結婚用的房子, 算不上全款, 貸了十萬, 幾乎也算是全款了。 名字自然寫的是父母的名字。 其實爸媽手裡還有錢, 一來是怕萬一中間出什麼事, 好有準備。 二來是想著我結婚的時候還得準備一筆錢了。 父母都是退休工人, 有退休金, 這個十萬的貸款也沒想著讓我還, 就是讓我好好工作, 沒有什麼壓力。

此外, 父母為了方便我工作, 還給我買了一輛十萬左右的代步車。

我參加工作的第二年就和我們公司的一個同事好上了, 她人挺好的, 家也是本地的, 經過一番瞭解家人也十分贊同我們一起, 於是家裡就催著我趕快結婚。

我和女友商量著這個事, 女友說, 結婚可以, 但是房產證上必須要加上她的名字。 車子也要過戶到她名下。 我就和父母說了這件事, 可是父母堅決不同意。 他們覺得這是用他們大半生的積蓄買的, 沒必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車子過不過戶也無所謂。 所以我就夾在中間很為難。

因為我們年輕人都很衝動, 我和女友不小心懷孕了。 我的意思是既然懷孕了就趕快結婚吧, 可是女友就是不結婚, 還是房子和車子的事。 可父母的意思也很堅定, 堅決不加。

現在女友眼看就要生了, 可是遲遲不肯和我談結婚的事。

而父母也不肯做出妥協。 一方是養育自己的父母, 一方是我陪我走完後半生的愛人,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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