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三線的小城市, 生活壓力沒有那麼大, 畢業之後就回到了家鄉, 在我們這邊還不錯的一家單位上班。
我的父母都是工人,
此外, 父母為了方便我工作, 還給我買了一輛十萬左右的代步車。
我參加工作的第二年就和我們公司的一個同事好上了, 她人挺好的, 家也是本地的, 經過一番瞭解家人也十分贊同我們一起, 於是家裡就催著我趕快結婚。
我和女友商量著這個事, 女友說, 結婚可以, 但是房產證上必須要加上她的名字。 車子也要過戶到她名下。 我就和父母說了這件事, 可是父母堅決不同意。 他們覺得這是用他們大半生的積蓄買的, 沒必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車子過不過戶也無所謂。 所以我就夾在中間很為難。
因為我們年輕人都很衝動, 我和女友不小心懷孕了。 我的意思是既然懷孕了就趕快結婚吧, 可是女友就是不結婚, 還是房子和車子的事。 可父母的意思也很堅定, 堅決不加。
現在女友眼看就要生了, 可是遲遲不肯和我談結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