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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相機是假貨 找不到網店了可找網購平臺算帳

網路購物方便快捷, 但是也會出現一些問題。 當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時, 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網路店鋪無法聯繫時, 又該找誰賠償呢?

威海晚報實習生 程琳 通訊員 李婕

網購護膚品致嚴重過敏, 商家拒絕賠償

28歲的秦女士在市區一家文化公司上班, 眼看年紀越來越大, 卻仍是剩女一枚。 一次, 秦女士對著鏡子心裡嘀咕:自己臉色差, 會不會是因為平時不注意保養造成的呢?

於是, 在朋友的推薦下, 秦女士準備入手一款網上銷售的高檔護膚品。 “當時, 對方說這款護膚品是全生態、純植物, 不僅能保濕、緊致皮膚,

而且能去細小的皺紋, 達到提拉的效果。 ”秦女士說, 2月中旬, 她在網上下了訂單, 花1699元購買了這套的護膚品。

3天后, 快遞到了。 秦女士發現這款護膚品的包裝精美, 心想品質也應該不錯。 於是, 她當晚就開始使用。

第一次使用時, 秦女士發現該護膚品抹在臉上有些刺痛感, 皮膚上有種熱辣辣的感覺。 秦女士趕緊聯繫賣家, 對方告訴她, 可能是皮膚沒有清洗乾淨, 所以才會微微地疼痛, 以後皮膚清洗乾淨再用, 就不會有刺痛的感覺了。

此後, 秦女士在使用護膚品前, 按照賣家的提示, 先把臉部清潔得非常乾淨, 刺痛感果然消失了, 不過更令人煩惱的事情出現了。

“這款護膚品我使用了一周後, 臉上開始一小片一小片地發紅。

醫生告訴我, 這是嚴重過敏, 要求我立即停用化妝品, 並開了一些抗過敏的藥給我服用。 ”秦女士回憶說。

秦女士把自己的過敏症狀拍了照片發送給賣家, 要求對方退還貨款, 並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店鋪經營者聲稱, 這款護膚品出售以來從沒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應該是秦女士使用不當造成的, 可以為秦女士退貨退款, 但是不會賠償。

目前, 雙方還在就此事做進一步協商。

消協點評

對於秦女士的情況, 環翠區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 根據新《消法》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這上述案例中, 秦女士的合法權益顯然受到了侵害,

產品也不像商家描述的那般有效。 商家理應對消費者進行相應賠償。 但是, 由於維權過程需要網路監管部門和網路平臺提供者參與調查, 可能週期較長, 維權成本也非常大。 在此,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 選購化妝品之類的商品時一定要看清對方的資質, 也要看清產品是否是正規生產廠家生產的。

買來相機是組裝貨, 網購平臺為消費者買單

市民趙先生是一名攝影愛好者。 去年3月外出旅行時, 與他結伴同行的朋友都購置了相機。 趙先生看著人家用單反相機拍的照片效果特別好, 心想自己也有一定的攝影基礎, 也應該買一台單反相機。

經過一番挑選後, 趙先生將目標鎖定到淘寶網某網店的一台佳能70D,

標價6588元。

“當時在網上看到這款單反相機各方面的配置都不錯, 而且商家承諾質保一年, 我就下單了”。 趙先生說道。

8個月後, 單反相機總是出現死機問題。 趙先生試著聯繫商家, 看看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誰知已經聯繫不到商家, 也搜索不到當初購買產品的商家店鋪。

“因為無法與商家取得聯繫, 而且也著急使用相機, 我就先送到本地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維修。 ”趙先生搖頭說道, 沒想到經過該中心鑒定, 我購買的產品竟然是組裝貨。

忍無可忍的趙先生向淘寶網投訴, 但是淘寶網工作人員告訴他, 該網店的2000元消費者保障服務保證金已被扣除, 帳戶也被凍結, 暫時無法賠付, 需要他提供相關證據。

後來, 趙先生找到一家相機生產廠家,

為自己買來的相機出具了鑒定報告, 並附上了購物時的單據。 淘寶網經過調查, 確認趙先生購買的產品是假貨。 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後, 淘寶網於今年年初為趙先生全額退款。

消協點評

針對趙先生的經歷, 環翠區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 根據新《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位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 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在這一案例中, 消費者遇到了無法聯繫網店的情況, 此時, 就可以憑藉自己掌握的購物證據, 依法追究購物平臺的責任。

依法追究購物平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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