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一起三年了, 近半年是藕斷絲連的狀態, 期間分了幾次手, 都是以失敗告終。 但關係差不多就要斷了, 突然說他家裡要用錢, 讓我借給他, 一個月後還。
婚姻情感,
圖文無關
他家經濟能力非常差, 在一起三年幾乎是我供房租, 他工作是三天打魚二天曬網的。 三年來自己養活自己都做不到, 所以根本沒有償還的能力, 他偶爾還會賭, 剛開始我就懷疑他和我在一起也是為了錢, 我掙的的確比他多。 但我有份穩定且收入高的工作是因為我一直奮鬥努力, 而他天天待家裡睡覺、玩遊戲。
婚姻情感,
圖文無關
如今都要分手了,
他家做生意用錢的風險我為何要承擔。
他家一家子都沒有經商經驗,
事情都弄不明白就投資,
肯定是一場空的。
這錢借走後也是打水漂的。
他居然說:“我們這3年感情,
分手費都不止6萬元。
最少必須借給他6萬,
否則就要到處壞我名聲”。
婚姻情感, 圖文無關
迫於無奈, 我說:“我只能借2萬, 看在情義的份上”。 結果他說:“都不如打發要飯的”。 我一聽這話突然想起了什麼, 就給他看了一張照片。 在跟我談戀愛前, 他傍上了一個富婆, 人家是有家庭的。 後來富婆給他一筆豐厚的分手費作為補償。 他看完資訊之後連忙回復說“那都是過去的事情, 還提幹什麼, 6萬分手費我不要了, 以後也不會再找你借錢”。
婚姻情感, 圖文無關
靜下心後, 仔細想想, 或許一開始我們在一起就是錯的。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他始終改不掉他吃軟飯的德性。 可是我付出3年的情感又得到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