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25歲, 工作不到2年, 月薪如今已有2萬多, 工作是爸爸找親戚給弄的, 親戚要14萬(還欠著等爸爸還), 在北方二三線城市, 月薪2萬多大家可以想像什麼概念, 過幾年正常5-6萬很正常, 國營單位鐵飯碗。 女朋友另一個國營單位臨時工, 有弟弟妹妹, 農村出身, 月薪該不到2000, 不指望她任何陪嫁。
彩禮15萬已給。 房子也買了。 現在又逼著爸爸給錢裝修房子。 媽媽是家庭婦女, 爸爸為了供他上學和工作又貸款又到處借錢, 如今已經負債累累, 一共就只有2500的退休金, 他還在那裡使勁逼著要錢。
結婚要請客吃飯, 爸爸的想法是禮錢如果是弟弟同學朋友的禮錢給弟弟,
最近, 弟弟又謀算上了父母的房子, 爸媽因為家裡房產未來可能的歸屬問題都吵架。 媽媽偏愛弟弟,
我說爸爸已經盡力了, 為了他已經付出了自己的全部, 我都不敢說兒子女兒平等了, 就希望他給爸爸放一條生路不行嗎?難道非得趕盡殺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