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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婆全款買房,婚後賣掉換大房子,公婆讓我打了欠條

九年前結婚。 公婆全款買房, 裝修我家三分之一。 我家買家電。 老公名字。

六年後我們換大房子, 把婚房賣掉。 公婆覺得婚前財產變成婚後財產了, 讓我把賣房子的錢打欠條給他們。 說真的我很生氣, 老公說他父母年紀大了想的多, 打就打吧以後又不離婚沒事。

說真的, 退一萬步講, 真離婚我也不會分他父母的財產, 所以欠條就打了。

當時可能想的少, 就把賣房子全部的錢60萬全打了欠條給公婆。 現在想應該打30萬的。 因為另一部分是老公的。 今年我婆婆也換房子, 加裝修我跟老公出了30萬左右。

昨天我跟我老公說讓他跟婆婆把欠條要回來, 畢竟我們這個錢等於給他們了。 老公說沒事有我呢。 我說你媽要欠條的時候你怎麼不跟你媽說沒事有你呢。 最後我老公答應我, 下個月我婆婆搬家後就給我要回來。

我不會占我婆家一分錢便宜, 但是我也不能幾十萬欠條在婆婆手裡,

我老公說要回來搞的不好看, 我說必須要, 當初他們讓我打欠條沒說不好看, 現在也不能覺得不好看啊, 大家說我這樣做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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