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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等著給顧客退款的盲人勝訴了 按摩店重開張卻惹官司

長沙市開福區一家按摩店因多種原因面臨“關張”, 盲人老闆張志雄卻等著會員顧客上門退款(詳見本報2015年7月14日A08版)。 去年, 找到合夥人後, 張志雄的按摩店重新開張, 卻在今年2月被房東以“轉租牟利”名義告上法庭。

“實在是太感謝你們了!”7月17日一大早, 張志雄來到開福區法律援助中心, 將一面印有“答疑指路智慧之眼, 扶弱助殘正義之光”的錦旗送到了李曉龍律師手中, 感謝其幫自己打贏了官司。

盲人創業:多方矛盾按摩館停業, 他等兩月給顧客退款

張志雄, 今年45歲, 老家在長沙縣。 十幾年前, 因視網膜變性,

他從此失去了光明。 2012年, 他在一家特教學校學習按摩, 2014年畢業後決定在長沙租個房子開按摩館, 自己創業。

經過多方打聽, 張志雄最終選定了洪山路藏瓏社區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 並與房東歐某簽署了為期十年的房屋租賃合同, 約定每月1500元的租金(五年內不得漲價)。 搞好裝修後, 當年8月, 按摩室開始營業。 但沒過多久, 就遭到了社區業主的投訴。 “覺得盲人按摩店開在社區內, 既不體面也讓人沒有安全感。 ”張志雄告訴記者, 其實房屋租賃合同上並沒有禁止協議, “而且當初房主言之鑿鑿地說可以搞, 儘管裝修”。

眼見著周邊房屋的租金不斷上漲, 房東的態度也悄然發生變化, “不惜賠償1萬多元的違約金也要解除合同”。 張志雄不同意,

房東便不斷找茬, 多次上門騷擾恐嚇, “揚言停水停電停氣, 甚至威脅要進屋砸毀裝修強行收房。 ”

鄰居投訴、房東騷擾, 在社區物業多次調解無果之後, 張志雄只得作出關停按摩館的決定, “儘管當時生意還不錯”。 2015年5月開始, 他便提醒顧客最好在按摩館停業前將餘額消費完畢, 或直接退現。 這一等就是近兩個月。 “人無信不立, 不是我的錢一分也不能要。 ”他說。

二次開業:房東以“轉租牟利”名義將他告上法庭

停業一年多, 房子一直空置也不是辦法。 “家裡困難, 弟弟還做了上門女婿。 ”張志雄介紹, 當時租房與房東簽了10年的合同, 僅裝修就花了十多萬元, “不少錢是借來的。 ”

儘管如此, 每個月的房屋租金以及物業費, 他都“按時交付,

從不拖欠”。 當然, 現實也由不得他停滯不前, 他還是得通過手藝吃飯, 去償還背負的債務。

2016年下半年, 在朋友張瀾的幫助下, 張志雄找到了合夥人王國英, 盲人按摩館得以重新開業。 這期間, 長沙房價也一直在飆升。 記者瞭解到, 該社區同等面積、裝修好的房屋租金普遍在每月三四千元左右。

今年2月份, 惱羞成怒的房東以“轉租牟利”的名義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收回房屋。 房東宣稱, 房屋既然是出租給了張志雄兄弟, 便只能由他和弟弟居住, 現在他把房子給別人經營按摩館屬於“轉租牟利”。

峰迴路轉:熱心律師幫他打贏官司

在接到法院傳票和房東的起訴狀後, 張志雄既震驚又茫然, “不知道該向房東舉手投降, 還是走上漫長的上訪之路。

走投無路之下, 張志雄找到了開福區法律援助中心, 熱心公益的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行政副主任李曉龍律師承辦了此案。

在援助中心和辦案律師的努力下, 開福區人民法院最終認定, 原告與被告張志雄簽訂《房產租賃合同》, 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法有效, 雙方均應按照合同履行約定。 此外, 雙方租賃合同約定時間為10年, 原告稱合同履行期間被告多次轉租涉案房屋, 但未能提交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 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約繳納房租和物業費, 並無違約情形, 故對於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及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該合同租賃期限為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

現租賃期限未屆滿, 原租賃合同應繼續履行。

“該案實質體現的是當今社會契約精神的缺失。 ”李曉龍律師告訴記者, 房東、出租人利用自身強勢地位單方面毀約的情況較多, 尤其是房價一直在漲, 漲幅越高房東毀約的可能性越大。

對於“轉租牟利”的指控, 李曉龍律師表示, 由於張志雄、張志良兄弟與王國英是“盲人按摩項目”的合作雙方, 承租房屋是張氏兄弟提供合作專案的經營場所, 因此雙方之間並不存在轉租房屋的法律關係。 (市民王先生提供線索)

■記者 李成輝 實習生 鄧欣宜 賈慧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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