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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阿姨的格力專利圍剿美的:到底是要技術回報,還是想探保護上限?

文/李俊慧

空調市場會像電視市場一樣, 被互聯網廠商“顛覆”嗎?

雖然小米有意進入空調市場, 但是, “互聯網+空調”可能未必能像之前“互聯網+電視”那樣給空調市場帶來巨頭衝擊。

一方面, 是因為空調廠商本身也在加快“互聯網+”或“物聯網+”應用, 另一方面, 則是以格力、美的等為代表的老牌空調廠商已經構築了一定的技術或專利“防火牆”。

與此同時, 新背景下的國內空調行業專利大戰正在如火如荼上演, 沒有技術含量的新產品或新品牌或很難打開市場。

繼格力將美的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索賠5000萬元後, 美的也將格力先後訴至蘇州和廣州, 發起的三件糾紛累計索賠4000萬元。

一邊是索賠5000萬元, 一邊是累計索賠4000萬元, 雙方訴訟對壘的味道非常濃厚。 那麼, 格力和美的, 這對空調行業的宿敵, 緣何選擇在這個時點開啟新一輪專利大戰呢?

傳統空調時代結束,
智能空調時代來臨

從空調行業的發展階段來看, 傳統空調的黃金期已經觸頂, 下滑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

資料顯示, 中國空調市場的零售規模呈現逐年下降趨勢, 2014年為1575億元, 比2013年增長0.6%。 2015年為1374億元, 同比下降了4.8%。 2016年因夏季酷熱, 上升為1606億元。

從產品層面看,

品牌眾多但功能同質化使得競爭日趨激烈, 此外, 空調的耐消耗性很強, 更換需求受限, 而從需求層面看, 在“互聯網+”及物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之下, 更加智慧的空調已經成為塔尖用戶比較看重的功能。

因此, 在價格、行銷之外, 各大空調廠商必須依靠技術獲取更高的收益, 一方面, 通過新品爭奪塔尖使用者, 另一方面, 則需要對存量市場或已銷售市場進行“收割”。

而這也就成為格力和美的兩家空調巨頭在專利上大打出手的關鍵所在。 其一, 可以讓自身的技術創新換回相應的市場回報, 其二, 則爭相展示各自的技術實力, 為更多跨界、跨業的合作打下伏筆。

此外, 類似小米等互聯網廠商, 對智慧空調市場也可謂虎視眈眈。

格力訴美的侵權核心:結構佈局涉侵權

以格力訴美的專利侵權案為例, 涉案專利是一項名為“空調器室內機”(專利號:2010201541844)的實用新型專利, 由格力2010年4月2日申請, 2010年12月8日獲得核准授權。

該專利技術最大的特點是“對空調室內機的內外結構佈局及外觀裝飾”作出了革新。

格力U尊

美的製冷王

對比兩款產品, 在室內機的結構佈局或設計方面, 確實有一定的相似度, 弧形設計要素等。 但美的“製冷王”的售價明顯低於格力“U尊”系列產品。

而這應該也是格力索賠額高達5000萬元的核心所在。 一方面, “U尊”系列是格力的高端產品, 但美的的中端定價產品與其室內機結構及設計相似但售價更低,另一方面,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此前已出判決的專利侵權案最高判賠額恰好是5000萬元。

格力意在探明司法保護上限?還是向技術要回報?

兩家在專利訴訟上的“你來我往”,到底是向技術要市場回報?還是通過訴訟探明司法賠償的上線呢?

首先,格力索賠5000萬元的訴求可謂頗為講究。截止目前,在國內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案中,僅就北京、上海、廣州三大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而言,最高判決賠償額記錄暫由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保持,賠償金額總計為5000萬元。

2016年12月8日,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握奇公司)訴恒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寶公司)發明專利侵權案件,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恒寶公司侵犯握奇公司的發明專利,並判決恒寶公司賠償原告握奇公司經濟損失490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00萬元,合計賠償5000萬元。

這是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建院以來作出的最高金額判決。

由此可見,格力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美的專利侵權,索賠金額5000萬元的確立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當然,與握奇公司訴恒寶公司一案所屬U盾技術領域不同的是,格力與美的糾紛屬於空調技術,此外,前者是發明專利,後者是實用新型專利。

匆忙應戰的美的:兩地法院提三案,累計索賠不超格力一案?

而從美的應對看,應該說有點“匆忙應戰”。

從起訴專利來看,美的選擇三件專利,一件是發明專利,另外兩件是實用新型專利,從起訴法院選擇來看,美的選擇了蘇州和廣州兩地,而從索賠金額來看,格力起訴三件專利侵權累計索賠額不過4000萬元,尚不及格力訴美的一個案件的總金額。

這意味著,美的對於格力的侵權起訴,應該是始料不及的。因此,從應對策略和速度上,就有了比較大的差異。

一方面,格力並不希望在輿論層面處於劣勢,必須迅速反擊,另一方面,案件起訴需要一定的證據收集及前期準備,因此,格力選擇兩地起訴應該有避免意外的考慮。

簡單說,從第一輪的專利訴訟攻防戰上,格力占盡了優勢和先機,其在受理法院選擇和索賠金額擬定方面,做足了功課,而美的的回應雖然迅速但也顯得倉促。

當然,更重要的是,引發此輪空調行業專利攻防戰的大背景是,國內法院智慧財產權案件判賠金額大幅提升,增強了企業起訴索賠的信心,也讓企業看到了技術換取合理市場回報的可能。

但美的的中端定價產品與其室內機結構及設計相似但售價更低,另一方面,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此前已出判決的專利侵權案最高判賠額恰好是5000萬元。

格力意在探明司法保護上限?還是向技術要回報?

兩家在專利訴訟上的“你來我往”,到底是向技術要市場回報?還是通過訴訟探明司法賠償的上線呢?

首先,格力索賠5000萬元的訴求可謂頗為講究。截止目前,在國內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案中,僅就北京、上海、廣州三大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而言,最高判決賠償額記錄暫由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保持,賠償金額總計為5000萬元。

2016年12月8日,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握奇公司)訴恒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寶公司)發明專利侵權案件,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恒寶公司侵犯握奇公司的發明專利,並判決恒寶公司賠償原告握奇公司經濟損失490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00萬元,合計賠償5000萬元。

這是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建院以來作出的最高金額判決。

由此可見,格力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美的專利侵權,索賠金額5000萬元的確立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當然,與握奇公司訴恒寶公司一案所屬U盾技術領域不同的是,格力與美的糾紛屬於空調技術,此外,前者是發明專利,後者是實用新型專利。

匆忙應戰的美的:兩地法院提三案,累計索賠不超格力一案?

而從美的應對看,應該說有點“匆忙應戰”。

從起訴專利來看,美的選擇三件專利,一件是發明專利,另外兩件是實用新型專利,從起訴法院選擇來看,美的選擇了蘇州和廣州兩地,而從索賠金額來看,格力起訴三件專利侵權累計索賠額不過4000萬元,尚不及格力訴美的一個案件的總金額。

這意味著,美的對於格力的侵權起訴,應該是始料不及的。因此,從應對策略和速度上,就有了比較大的差異。

一方面,格力並不希望在輿論層面處於劣勢,必須迅速反擊,另一方面,案件起訴需要一定的證據收集及前期準備,因此,格力選擇兩地起訴應該有避免意外的考慮。

簡單說,從第一輪的專利訴訟攻防戰上,格力占盡了優勢和先機,其在受理法院選擇和索賠金額擬定方面,做足了功課,而美的的回應雖然迅速但也顯得倉促。

當然,更重要的是,引發此輪空調行業專利攻防戰的大背景是,國內法院智慧財產權案件判賠金額大幅提升,增強了企業起訴索賠的信心,也讓企業看到了技術換取合理市場回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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