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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網約車新政落地!9月1日起實施!

濰坊網約車新政落地啦!

快來看看都有哪些要求吧!

車輛要求

7座及以下乘用車, 本市號牌, 車輛車齡自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初次註冊登記之日起至申請日不超過1年,

車輛初次註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不低於12萬元(不含車輛購置稅 ), 自然吸氣式車型排量不小於1580毫升, 渦輪增壓式車型排量不小於1380毫升, 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新能源車軸距不小於2600毫米, 純電動車續航里程不少於200千米。

要上路, 先“兩證”

《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 》、《網路預約計程車駕駛員證》必須齊全, 才可上路運營網約車。

獲得方式:

1、車輛所有人或網約車平臺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供相關資料, 申請《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

2、人、車符合條件前提下, 經過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相關考核後, 發放。

申請證件要求

1、申請《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申請表;

(二)車輛所有人的證明材料及影本;

(三)車輛購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行駛證、保險證明及影本 ;

(四)車輛已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經辦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書;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2、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 ,
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 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 , 無吸毒記錄, 無飲酒後駕駛記錄, 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均沒有記滿 12分記錄;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

(五)具有經營地常住戶口或者居住證明。

前款第 (二)項、第(三)項內容的證明材料由相應的公安機關負責出具 , 在公安機關與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資訊實現聯網共用後 , 擬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以書面承諾形式提供即可 。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駕駛員或網約車平臺申請, 按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核查並按規定考核後, 為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發放《網路預約計程車駕駛員證》。

3、網約車平臺也要“有證”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 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其中在濰坊中心城區( 包括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寒亭區、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 綜合保稅區)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 ,

向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並提交 《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申請表 》及本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於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 , 應當核發經營範圍為網路預約計程車客運、經營區域為濰坊中心城區或其他相關縣市區、經營期限為4年的《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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