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系重慶市巴南區某社區業主, 喬遷心切的田先生在接房後想盡入住新居, 於是找到裝修包工頭李某, 為自己的新房裝修。 為了確保裝修品質, 田先生對裝修材料提了要求, 並寫入合同中, 其中一條是屋內裝修全部使用“鴿牌”電線。 而李某簽約時也爽快答應按合同要求進行裝修。
隨著裝修的展開, 讓田先生不願看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7月14日, 當田先生到社區查看裝修進度時, 無意間發現李某未按約定全部使用“鴿牌”電線, 而是偷偷用了一部分舊電線。 這讓田先生非常生氣, 他要求李某立即停工,
巴南區土橋派出所民警接田先生報警後趕到現場。 田先生和李某仍然爭執不休, 情緒激動。 民警瞭解情況後對李某不安合同辦事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 同時告知雙方要理性協商解決糾紛, 協商不行再通過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經過民警的耐心調解後, 二人情緒得到控制, 約定進一步進入司法程式解決糾紛。
民警提示:市民在進行房屋裝修時要瞭解裝修方人員的資質情況, 同時要擬定好裝修合同細節, 以便在發生合同糾紛時能充分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