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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老師應該平時針對一些特殊事件,留下痕跡

那年我是七年級的班主任, 在鎮上一所初中教學。 這所學校是屬於農村中學, 在社會上影響也挺大的, 主要就是以嚴著稱。

該校是所寄宿制學校,

晚上絕大多數學生都住在學校。 這為整個學校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便利的同時, 卻也存在著一些隱患。

由於網路的推廣應用, 網路遊戲更是吸引住了學生的心, 因此一些上了癮的學生, 總是想方設法去網吧。

有一天, 一個學生在夜裡12點多翻牆想去網吧, 結果摔傷了腿。 我得知情況後, 立馬組織人員送往醫院, 然後聯繫家長, 結果那學生因為腿傷一個多月沒能上成課, 家長要求各科教師上他家補課。

並且賠償學生的醫療費用和家長的誤工費, 以及學生的受驚嚇的精神損失費和營養費用等等。 針對該學生家長提出的條件, 我無法全部滿足。 直到後來我拿出了該學生上次翻牆上網吧被逮住的保證書,

家長的簽字保證書後, 家長的氣焰才消了下來。

教師就是做教育的, 凡事應該是留下痕跡, 以備查證。 或許在不經意時就能讓自己減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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