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鑒定人齊出庭
7月18日上午, 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在江南區法院2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證人、鑒定人分別依法出庭作證及對傷情鑒定結論的形成過程進行釋明,
2016年11月15日1時許, 被告人蒙某在南寧市江南區吳圩鎮某美食城附近與被害人何某因瑣事發生衝突, 繼而互相捶打,
針對上述疑問, 該案主辦法官及時啟動庭審實質化舉措, 通知該案三名證人出庭作證, 並根據證人提出的申請, 同意其在證人作證室通過模糊面部特徵並進行變音處理的隱蔽方式進行作證, 消除證人直面被告人的後顧之憂。 由於證人作證室與法庭實現了聯網, 證人作證的過程與庭審現場可以同步視頻無縫對接,
作為全區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示範法院, 江南區法院深諳此項改革的核心在於庭審實質化的落實, 要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上發揮決定性的作用。 該起故意傷害案件證人的出庭作證,
首次啟用證人出庭保護系統, 是江南區法院為促進和激勵證人出庭作證的一種有益嘗試, 也是該院引入證人保護機制的一項重要措施。 下一階段, 該院將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完善證人出庭作證的舉措, 為提高證人出庭率及出庭保障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鑒與參考, 為庭審實質化的實現保駕護航。
編輯:黃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