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是去年經人介紹認識的, 雙方感覺都挺好。 我們在同一個城市, 他在郊縣上班, 我29, 月均收入1萬2左右, 他26, 月均6000, 他家在郊縣給他買了一套80多平的房子, 寫的他的名字, 我家在家鄉市區有棟6層房子, 大體條件交代完畢。 我們確立關係以後見過雙方家長, 但是最近因為彩禮的事有了些矛盾。
首先, 是我去他家。 我們這邊都有習俗, 女方第一次見男方家長, 男方家長都會給一個紅包。 見家長之前, 男朋友當著我打電話和他爸爸媽媽說這個事, 他父母說要給我拿錢, 我當時體諒他們, 說算了, 不用了。 男朋友當即在電話裡說不用拿紅包, 最後他爸媽的意思是, 不拿紅包就買東西給我。 去他家他家裡人對我也很好, 很照顧。 但是一直到我走, 也沒有任何表示, 既沒有紅包, 也沒有禮物、
接著就是談婚事, 雙方家長見面, 我們家要6萬彩禮, 但是家鄉的婚禮那些都不用男方再操心給錢了, 我們家有一棟小六層, 爸爸媽媽的意思是那其中一套90平米的兩居室寫我們兩的名字, 送給我們。 家鄉二婚的女人單彩禮都是6萬, 還得買房送三金買車什麼的好麼?何況我家沒要求別的還送套房子!所以我覺得我家一!點!都!不!過!分!
自從前段時間因為這個鬧了一次之後, 他每天回家都不咋和我交流了, 也不如以前關心我了, 以前我皺皺眉頭他也會很關切的問我, 現在我嚎啕大哭他也無動於衷的感覺, 回家也是越來越晚。 這也才半年啊!想當初我放棄了幾個條件很好的男人和去美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