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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生育保險怎樣計算?

今年2月,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 提出按照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 在12個城市開展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試點。 試點在6月底前啟動, 期限為1年左右。

生育保險政策的這一變化引發不少關注。 生育保險政策的調整, 將怎樣影響職工所享受的待遇?在全面兩孩後, 生育保險能起到多大的保障?你所關心的問題, 答案在這裡——

合併實施 ≠ 取消險種 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不影響生育保險待遇水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顏清輝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 將繼續保留

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相比, 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

一是生育保險具有維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益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獨特功能;

二是體現雇主責任, 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是待遇上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實報實銷, 同時還有生育津貼(占基金支出的60%以上, 主要是平衡用人單位負擔)。

這些政策都在《社會保險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裡作了明確規定, 是其他險種不能代替的。

兩險合併實施可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降低管理運行成本, 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在醫療服務專案上有共通之處, 特別是在醫療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

而且, 兩險的管理服務基本一致, 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統一的藥品、診療專案和服務設施範圍, 使用同一資訊系統平臺, 因此具備合併實施的條件。

兩險合併實施後, 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資訊服務, 這將有利於提高征繳效率、整合醫療服務管理資源和經辦服務力量、提升經辦服務能力, 為職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是在管理運行層面合併實施, 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 因此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會變, 更不會降低。 隨著基金共濟能力的提高, 還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不光報銷生育醫療費用

還有生育津貼

給予參保者生育津貼, 體現了生育保險設立的初衷。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女職工因懷孕、分娩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等都是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在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時, 獲得的工資性補償。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

不少於90天。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職工參加生育保險, 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 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介紹說, 生育保險的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有關待遇, 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無法工作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險, 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並使嬰兒得到必要的照顧和哺育, 是國家和社會對女性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愛護。

儲福靈表示, 曾有很長一段時間, 女職工生育期間的產假工資和醫療費用都由用人單位負擔。 為了降低成本, 部分企業在招用員工時, 往往傾向於排斥女性, 造成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受到侵害。 建立生育保險,明確不論男女職工、是否生育,都要參加生育保險,就把女性生育負擔由用人單位責任轉化為全社會的責任,平衡了用人單位負擔,也減輕了用人單位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於消除就業時的性別歧視。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女職工因生育而暫離崗位的情況將有所增加。明確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離崗期間的收入,對於女性平等就業具有積極意義。”儲福靈說。

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平穩

2016年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數的確有明顯增加,也使基金出現支大於收的狀況,這種情況要予以重視,但參保者無須太過擔心。——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

歷年來運行平穩,節餘比較充足

2016生育保險

參保人數18451萬人;

基金收入521.9億元,支出530.6億元,累計結餘675.9億元(可支付15.3個月);

全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913.7萬人次。

2015生育保險

基金收入502億元,支出41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5%和11.8%;

全年共有642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

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將使基金更充實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表示,2016年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數明顯增加,但參保者無須太過擔心,因為此前生育保險基金多是收大於支,基金積累充足,支撐能力較強。目前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不足2億,今後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將使基金更充實。

推進兩項保險合併實施,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也將強化基金共濟能力,確保基金安全運行,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29個省份延長產假

保障女職工權益

需要更多社會支援政策

鼓勵人們生育兩孩的同時,不應過多增加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尤其不能影響到企業用工成本,否則會加劇職場性別歧視,勢必不可持續。——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

據統計,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修訂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各地修訂後的條例均增加了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並有男方陪護假或叫護理假,一般為15天至30天。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認為,推進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利於擴大受益群體,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產檢、手術等費用報銷會更多一些。但鼓勵人們生育兩孩的同時,不能影響到企業的用工成本,否則會影響女性平等就業。孫潔建議增加財政補貼,減輕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

此外,通過加強托兒、幼稚教育等方面的設施建設,出臺更多支持家庭發展的政策等,全社會才能共同降低生育成本,更好保障女職工權益。

什麼是生育保險?

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建立於上世紀50年代初。1994年,原勞動部頒佈《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2010年和2012年國家分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不超過1%的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女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符合政策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的形式支付。

建立生育保險,明確不論男女職工、是否生育,都要參加生育保險,就把女性生育負擔由用人單位責任轉化為全社會的責任,平衡了用人單位負擔,也減輕了用人單位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於消除就業時的性別歧視。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女職工因生育而暫離崗位的情況將有所增加。明確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離崗期間的收入,對於女性平等就業具有積極意義。”儲福靈說。

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平穩

2016年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數的確有明顯增加,也使基金出現支大於收的狀況,這種情況要予以重視,但參保者無須太過擔心。——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

歷年來運行平穩,節餘比較充足

2016生育保險

參保人數18451萬人;

基金收入521.9億元,支出530.6億元,累計結餘675.9億元(可支付15.3個月);

全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913.7萬人次。

2015生育保險

基金收入502億元,支出41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5%和11.8%;

全年共有642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

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將使基金更充實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表示,2016年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數明顯增加,但參保者無須太過擔心,因為此前生育保險基金多是收大於支,基金積累充足,支撐能力較強。目前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不足2億,今後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將使基金更充實。

推進兩項保險合併實施,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也將強化基金共濟能力,確保基金安全運行,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29個省份延長產假

保障女職工權益

需要更多社會支援政策

鼓勵人們生育兩孩的同時,不應過多增加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尤其不能影響到企業用工成本,否則會加劇職場性別歧視,勢必不可持續。——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

據統計,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修訂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各地修訂後的條例均增加了生育獎勵假或延長產假,普遍達到138天至158天,並有男方陪護假或叫護理假,一般為15天至30天。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認為,推進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利於擴大受益群體,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產檢、手術等費用報銷會更多一些。但鼓勵人們生育兩孩的同時,不能影響到企業的用工成本,否則會影響女性平等就業。孫潔建議增加財政補貼,減輕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

此外,通過加強托兒、幼稚教育等方面的設施建設,出臺更多支持家庭發展的政策等,全社會才能共同降低生育成本,更好保障女職工權益。

什麼是生育保險?

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建立於上世紀50年代初。1994年,原勞動部頒佈《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2010年和2012年國家分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不超過1%的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女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符合政策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的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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