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 小轎車越來越普及, 可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停車位緊缺。 在外得搶車位, 回到家, 還得花個十幾二十萬買車位, 想租個車位可沒這麼容易!昨天,
據瞭解, 目前奕聰花園的小車車位分為三種類別:地下有產權的車位、人防車位, 以及地面上的綠化帶車位。 除了有產權的車位對業主出售外, 按照最初售樓時候的說法, 另外兩種車位都是可以按月租賃的, 可是當社區三期業主都陸續入住之後, 開發商的說法變了。
奕聰花園業主:“以前我們買樓的時候, 就說露天的放開住宅社區停車收費的通知。 正常來說, 如果規劃了是停車位, 產權又屬於開發商的話, 處置權就在開發商。 ”
江海區住建部門就解釋說,
江海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車位)是地面上的, 是沒有產權的, 法律上沒有明確它的權屬, 但由於它屬於規劃車位, 所以它也是屬於這種處理方式。 《合同法》提到, 租賃最長時間是20年, 應該說在法律法規上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我們還是對開發商提出幾點建議, 希望他們能站在業主立場上面(考慮), 變得人性化點, 在可以方便業主的前提下, 儘量方便業主。 (開發商)他們同意考慮下, 在十天以內要求他們(給出)答覆。 ”
住建部門還表示, 對於物管公司與業主簽訂“過期”物管服務合同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