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江海區一社區車位疑以租代售 一租要租20年

現在, 小轎車越來越普及, 可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停車位緊缺。 在外得搶車位, 回到家, 還得花個十幾二十萬買車位, 想租個車位可沒這麼容易!昨天,

江海區外海奕聰花園的業主們就因車位的問題找到了本台。 業主們反映, 他們社區只提供一種方式, 就是長租二十年, 一次性費用交完。 不買車位或者不長租車位就不給進。

據瞭解, 目前奕聰花園的小車車位分為三種類別:地下有產權的車位、人防車位, 以及地面上的綠化帶車位。 除了有產權的車位對業主出售外, 按照最初售樓時候的說法, 另外兩種車位都是可以按月租賃的, 可是當社區三期業主都陸續入住之後, 開發商的說法變了。

奕聰花園業主:“以前我們買樓的時候, 就說露天的放開住宅社區停車收費的通知。 正常來說, 如果規劃了是停車位, 產權又屬於開發商的話, 處置權就在開發商。 ”

江海區住建部門就解釋說,

按照《物業法》第74條, 建築規劃區域內, 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 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是出租等方式來約定。

江海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車位)是地面上的, 是沒有產權的, 法律上沒有明確它的權屬, 但由於它屬於規劃車位, 所以它也是屬於這種處理方式。 《合同法》提到, 租賃最長時間是20年, 應該說在法律法規上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我們還是對開發商提出幾點建議, 希望他們能站在業主立場上面(考慮), 變得人性化點, 在可以方便業主的前提下, 儘量方便業主。 (開發商)他們同意考慮下, 在十天以內要求他們(給出)答覆。 ”

住建部門還表示, 對於物管公司與業主簽訂“過期”物管服務合同一事,

他們也都會敦促物管方面儘快更新。 如果社區物管在未來的工作中依然難令業主滿意, 業主們也完全可以依法依規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 自己的社區自己話事!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