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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人為啥不能食狗肉 宋徽宗為何要頒佈食狗禁令?

很久很久以前中國人的食譜裡就有狗肉, 在先秦之時, 就將家養的狗分為三類:“一曰守犬, 守禦田舍;二曰田犬, 田獵所用;三曰食犬, 充庖廚庶羞用。 ”不過那時候狗肉非常珍貴, 只有貴族才享用得起。 不過宋朝的上流人士不吃狗肉, 這事為什麼呢?秦漢時期, 食狗之風大盛, 狗肉從貴族的食譜擴展至平民的餐桌。 劉邦的馬仔樊噲, 發跡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 以屠狗為營生, “時人食狗, 亦與羊豕同, 故噲專屠以賣之”。 相傳劉邦特別喜歡樊噲烹製的狗肉, 因此留下一道名菜, 叫做“沛公狗肉”。 根據漢朝人的記述,

“中者屠殺羊狗, 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 狗肉的品位要高於豬肉, 中產階級才吃得起狗肉, 窮人只能吃豬肉與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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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隋唐之後, 狗肉已經退出漢族人的主要食單, 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 豬肉與羊肉才是最常見的肉類。 這裡的原因, 主要有兩點:一是可供人們食用的肉類已經比較豐富, 肉豬、肉羊的養殖業得到空前的發展, 人們在一般情況下不再需要將狗當成食用動物。 二是佛教與道教的宣導, 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稱“以犬為地厭, 不食之”, 受這些宗教思想的影響, 人們也自覺不吃或少吃狗肉。

在這一時代背景下, 北宋崇寧年間(12世紀初), 朝野發生了一場要不要禁止民間食用狗肉的政策爭辯。

話說崇甯初年,

有一個叫做範致虛的官員, 向宋徽宗提出一個立法建議:“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 宜行禁止。 ”即提請朝廷取締京師的肉狗屠宰業, 其實就是禁止民間食用狗肉。

範致虛為什麼要提這個建議呢?原因比較奇葩, “十二宮神, 狗居戌位, 為陛下本命”, 意思是, 宋徽宗生肖屬狗, 所以狗不宜被宰殺、食用。 幸虧徽宗皇帝不是屬鼠, 要不然宋朝的貓都要失業了。

但宋徽宗覺得範致虛的提議非常有道理, “因降指揮, 禁天下殺狗”, 下了一道詔書, 禁止天下人屠狗。 並賞賜了範致虛, “賞錢至兩萬”, 範愛卿能想出這麼有創意的建議, 當賞!

然而, “食狗禁令”發下來, 朝野譁然。 因為宋人雖然並非以食狗為樂事, 但食狗畢竟不是華夏的飲食禁忌,

市井間也不乏吃狗肉之人, 屠狗還是一門正當的營生。 現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 不但妨礙了市民的口腹之欲, 也侵犯了經營狗肉的飲食店的利益。 所以當時的輿論都反對“食狗禁令”。 京師的太學生帶頭抗議, 在眾人面前發表宣言:“朝廷事事紹述熙豐, 神宗生戊子年, 而當年未聞禁畜貓也。 ”這段話翻譯過來, 是說宋徽宗事事以繼承父皇宋神宗的志業相標榜, 神宗皇帝生於戊子年, 屬鼠, 但從未聽說當年禁止民間養貓。 當今天子, 為什麼不學習神宗的寬容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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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也議論紛紛。 有人說, 狗在五行中, 自有其位置, 守夜、打獵, 或者被食用, 都是狗的“本分”, “今以忌器諛言, 使之貴重若此”, 恐怕要帶來說不盡的麻煩啊, “其憂有不可勝言者矣”。

——我們現在未必贊同宋人的看法, 但放在當時的歷史情景中, 宋人也有他們的道理, 畢竟對於宋代的多數人來說, 狗並不是寵物, 還不是伴侶型動物。 另一種動物, 貓, 在宋代倒是普遍被當成寵物飼養, 所以我們極少聽說宋人吃貓肉, 貓肉成了飲食禁忌。

總之, 由於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 所以實行不到幾年, 便不了了之。 南宋未聞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雖然宋朝人反對立法禁食狗肉, 不過在宋代的上流社會, 並不流行食用狗肉——這一點跟先秦與兩漢時期完全不同。 在宋人筆下, 汴京與臨安的飲食店與肉鋪子非常之繁多, 但基本上賣的都是豬肉、羊肉, 狗肉店不能說沒有, 卻難得一見。 有人統計過《東京夢華錄》提到的所有肉類食品,

發現羊肉的比例為36%, 豬肉的比例是12%, 雞肉等禽類肉食為11%, 魚貝類為15%, 完全沒有出現狗肉。

許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為恥。 蘇東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 他被貶謫黃州時, 看到“黃州好豬肉, 價賤如糞土。 富者不肯吃, 貧者不解煮”, 便發明了紅燒肉這道美食。 但蘇東坡儘管嗜肉, 卻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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