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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夏季,你拿到這筆錢了嗎?

三伏天來了, 全國各地都進入了“燒烤模式”, 在這種坐著不動都大汗淋漓的天氣裡, 提醒您, 從七月開始到九月, 您會多領一筆“高溫津貼”, 記得看看自己錢袋子有沒有收到這筆錢!

完全不瞭解“高溫津貼”是什麼?沒關係, 小編今天就給您全面解讀這個補貼!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是?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而對於非露天工作的勞動者來說, 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

也是享有高溫津貼的。

除了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但是, 涼飲、冰鎮汽水等“清涼飲料”和防暑降溫用品並不能代替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上夜班可否領取“高溫津貼”?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為室外、工作環境溫度是多少, 與白班和夜班沒有關係。

高溫津貼引發的勞動爭議適用何種仲裁時效?

因為高溫津貼性質上屬於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 高溫津貼爭議應適用特殊仲裁時效, 在職期間不受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 離職時則應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果符合發放標準的用人單位拒絕發放?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 每年夏季都要發放。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 屬於克扣拖欠工資, 勞動者可及時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或申請進行勞動爭議仲裁。

夏季工作常識貼士

工作時中暑是否屬於工傷?

2012年6月29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 經診斷為職業病的,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什麼情況下應停止戶外施工?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

37℃以上、40℃以下, 露天作業時間連續不超6小時。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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