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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企業廢氣污染導致群眾聚集

法制網北京7月18日訊 記者郤建榮 環保部今天通報了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區興茂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氣污染問題的查處情況。 環保部說, 目前經當地政府與群眾積極溝通, 具體賠償事宜已基本達成一致, 賠償款已賠付到位。

環保部表示, 這起案件是環保部督辦的案件之一。 據《法制日報》記者瞭解, 2016年, 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在河南省督察期間就曾接到舉報。 當時的舉報稱, 該企業化工氣味難聞, 污水排到莊稼地裡, 污染莊稼4千多畝等。 第五督察組將此舉報轉交地方查處。

接到第五督察組轉辦件後,

地方啟動調查, 結果顯示, 2014年以來, 該公司在試生產過程中, 多次發生安全事故導致四氯化鈦洩漏。 召陵區政府及市、區環保部門多次責令該公司採取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產整治等措施。

2016年以來該公司在試生產過程中再次發生洩漏事件, 為此, 2016年6月, 漯河市環保局對這家企業廢氣洩漏事件進行了立案調查, 責令立即改正, 給予行政處罰15萬元。

今年當地群眾通過“010-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反映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區興茂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氣污染, 導致多名群眾聚集的問題, 環保部立即進行督辦, 責成河南省環保部門進行查處。

環保部透露, 經調查, 該公司因操作不當發生尾氣洩漏事件, 對周圍農作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召陵區環保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限期整改完畢。

同時, 鑒於該公司在整改期間再次發生洩露, 召陵區環保局對其從重處罰, 對其上料車間配電設施和傳輸帶進行了查封, 召陵區政府致函供電公司對其實施限制供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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