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的管理, 根據《關於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 自 3月10日起,
此次重點檢查轄區各鄉鎮村衛生所(室)村周邊環境衛生、村衛生所(室)執行建設標準及內部佈局、機構及其人員的執業註冊及坐診、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治與急重病人的初級救護及轉診、一次性醫療用品的採購使用及廢棄物處理、消毒物品的規範使用及消毒登記、門診日誌和處方登記等醫療文書的書寫及保存管理、基本公共衛生專案執行等工作落實情況。
下一步將繼續對全區各鄉鎮的村衛生所(室)進行專項檢查, 加強對《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落實, 規範鄉村醫生診療行為, 進一步提高村衛生所的醫療服務品質和安全, 確保轄區農村群眾的就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