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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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曬出了一張交警蜀黍開的罰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 應當避讓。
3月9日上午, 張某駕駛汽車行經城區中醫院路口時, 遇行人過人行橫道未停車避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一次不禮讓付出的代價就是罰款50元、扣3分。
交警提醒: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屬交通違法行為, 如果駕車遇行人過人行橫道, 一定要注意避讓, 禮讓行人, 確保安全。
編輯、製作:郁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