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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呼和浩特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384名作人員考試簡章

根據《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方案》, 現將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佈如下:

一、招聘計畫

本次計畫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384名。 崗位詳情請閱讀《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見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勞動合同管理, 試用期為3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工資薪酬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崗位工資2000元/月, 具體根據聘用人員崗位職責、工作完成情況、出勤情況確定;績效工資600元/月,

根據聘用人員工作業績、實際貢獻和綜合考核結果確定。

(三)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規定, 為正式受聘人員繳納五險。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現戶籍地、高考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地)或參軍入伍戶籍地為呼和浩特市(在玉泉區服務期滿的六類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及報考地稅局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的人員可放寬至內蒙古自治區戶籍);

5、應往屆畢業生, 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 具體詳見《招聘崗位表》;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1986年7月13日至1999年7月13日期間出生),玉泉區教育局各類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1976年7月13日至1999年7月13日);

7、玉泉區公安局、交管大隊、小黑河鎮人大崗位、農牧水利局電腦崗位、農業經營管理崗位、畜牧獸醫崗位、文物管理所文物巡查員崗位僅限男性報考, 並要求報考者身體素質突出, 能夠吃苦耐勞, 紮根基層;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其中報考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崗位的, 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70釐米;

凡身體有殘疾者或身體機能處於非正常狀況者應在報名資格初審階段通過公佈的諮詢電話向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前聲明, 經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後, 方可報名;凡未提前聲明且經確認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

取消其聘用資格。

9、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2017年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5、應聘到崗位後構成回避關係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2017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7年7月17日前。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一律在互聯網上進行。 報名網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網址:http://www.hhpta.com由於近期網站功能變數名稱可能會變更, 如果無法正常登陸請登陸www.hhpta.org.cn)。

為避免網路擁堵, 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 且必須用居民身份證(護照)報名。 報名時, 報考人員應當簽署《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 否則不接受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 大小為20KB以下), 在填寫個人簡歷時, 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 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 工作單位, 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包括服役經歷)。

否則, 可不予審查通過。 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資訊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 其他資訊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繫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複審期間保持暢通, 以便於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 資格初審工作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後的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 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資訊不全或有疑問的, 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資訊需要諮詢時,請直接向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471—5687033。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資訊後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者(含2016年、2017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免費人員,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報名成功。未進行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報考費為70元。2017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考費;2016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2016年、2017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本、畢業證原件和影本、《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2份,於2017年8月3日-8月4日到玉泉區人社局620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託他人代辦)。

《減免考務費申請表》由玉泉區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3、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見附件2)原件和影本,並提供《報名登記表》、准考證,於2017年8月3日-8月4日到玉泉區人社局620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託他人代辦)。

《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由玉泉區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4、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其減免費用後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在規定日期內通過網上銀行退到報考人員交納費用的銀行卡裡。對於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同一崗位招聘計畫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招聘計畫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應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由玉泉區公開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其招聘計畫。調整後的崗位,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佈。

報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並已完成交費的報考人員,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將報考費退到報考人員的銀行卡裡。

根據報名情況,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玉泉區公開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報考人員務必于2017年7月26日9時至 7月27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

五、 筆試

(一)除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外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合同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準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筆試分兩個科目進行,分別為《綜合素質測評》、《公安基礎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評》考試內容與其他崗位一致,《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公安類崗位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僅提供漢文試卷。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對試卷出現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四)筆試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佈: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總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佈。

(五)玉泉區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無面試,筆試成績為最終總成績(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總成績=筆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60%+筆試《公安基礎知識》成績×40%)

六、資格複審

(一)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的確定

資格複審工作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各類崗位招聘計畫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玉泉區公安、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根據筆試兩科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畫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

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複審(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中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兩科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1比例的,按照並列人員《公安基礎知識》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公安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資格複審)。

(二)資格複審

1、進入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鬚根據資格複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日期內(具體時間請考生筆試結束後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查詢)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並領取《面試通知單》,未經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複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影本;

(4)行政事業或企業職工並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以戶籍地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本。以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註銷頁及影本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本。

3、資格複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資訊、隱瞞2018年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複審後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並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複審。凡遞補後招聘計畫人數與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的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將取消面試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中經遞補後招聘計畫人數與進入體檢考核範圍人數經遞補仍達不到1:1比例的崗位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

5、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資格複審及遞補後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不包含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

6、通過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7、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通過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七、面試

(一)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凡採取兩種以上方式進行的,其面試成績加權計算方法,由用人單位在面試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佈。

(二)考生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畫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

(四)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五)考試工作結束後,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畫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並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一併公佈。

(六)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範圍。

(七)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不參加面試環節。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總成績=筆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60%+筆試《公安基礎知識》成績×40%)

九、 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院由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對答覆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其中,報考玉泉區公安局各類崗位的人員體檢還要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民警察崗位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依次遞補。

(二)考核工作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核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並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被考核物件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被考核人員應在15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依次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對擬聘用人員在玉泉區政府網、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www.yqqrsj.com由於近期網站功能變數名稱可能會變更,如果無法正常登陸請登陸www.hhpta.org.cn)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17年應屆畢業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前被其他單位錄用的;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並已到錄取院校報到註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僅發放崗位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十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並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複習範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佈、資訊發佈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人事考試資訊網(網址:http://www.hhpta.com由於近期網站功能變數名稱可能會變更,如果無法正常登陸請登陸www.hhpta.org.cn)公佈,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諮詢電話:

0471—5687033(玉泉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471—3690468(網上報名技術支援諮詢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

0471-6373237(玉泉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本簡章由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呼和浩特市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

3、《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

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資訊需要諮詢時,請直接向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471—5687033。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資訊後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者(含2016年、2017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免費人員,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報名成功。未進行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報考費為70元。2017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考費;2016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2016年、2017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本、畢業證原件和影本、《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2份,於2017年8月3日-8月4日到玉泉區人社局620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託他人代辦)。

《減免考務費申請表》由玉泉區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3、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見附件2)原件和影本,並提供《報名登記表》、准考證,於2017年8月3日-8月4日到玉泉區人社局620辦公室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託他人代辦)。

《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由玉泉區人社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4、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其減免費用後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在規定日期內通過網上銀行退到報考人員交納費用的銀行卡裡。對於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同一崗位招聘計畫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招聘計畫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應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由玉泉區公開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其招聘計畫。調整後的崗位,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佈。

報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並已完成交費的報考人員,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將報考費退到報考人員的銀行卡裡。

根據報名情況,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玉泉區公開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報考人員務必于2017年7月26日9時至 7月27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

五、 筆試

(一)除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外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合同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準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筆試分兩個科目進行,分別為《綜合素質測評》、《公安基礎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評》考試內容與其他崗位一致,《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公安類崗位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僅提供漢文試卷。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對試卷出現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四)筆試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佈: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總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佈。

(五)玉泉區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無面試,筆試成績為最終總成績(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總成績=筆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60%+筆試《公安基礎知識》成績×40%)

六、資格複審

(一)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的確定

資格複審工作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各類崗位招聘計畫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玉泉區公安、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根據筆試兩科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畫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

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複審(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中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兩科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1比例的,按照並列人員《公安基礎知識》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公安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資格複審)。

(二)資格複審

1、進入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鬚根據資格複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日期內(具體時間請考生筆試結束後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查詢)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並領取《面試通知單》,未經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複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影本;

(4)行政事業或企業職工並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以戶籍地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本。以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註銷頁及影本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本。

3、資格複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資訊、隱瞞2018年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複審後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並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複審。凡遞補後招聘計畫人數與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的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將取消面試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中經遞補後招聘計畫人數與進入體檢考核範圍人數經遞補仍達不到1:1比例的崗位削減該崗位招聘計畫數。

5、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資格複審及遞補後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不包含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

6、通過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7、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通過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七、面試

(一)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凡採取兩種以上方式進行的,其面試成績加權計算方法,由用人單位在面試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佈。

(二)考生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畫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

(四)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五)考試工作結束後,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畫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並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一併公佈。

(六)同一崗位招聘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範圍。

(七)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不參加面試環節。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玉泉區公安分局、玉泉區交管大隊各類崗位總成績=筆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60%+筆試《公安基礎知識》成績×40%)

九、 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院由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對答覆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其中,報考玉泉區公安局各類崗位的人員體檢還要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民警察崗位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依次遞補。

(二)考核工作由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核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並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被考核物件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被考核人員應在15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依次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對擬聘用人員在玉泉區政府網、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www.yqqrsj.com由於近期網站功能變數名稱可能會變更,如果無法正常登陸請登陸www.hhpta.org.cn)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17年應屆畢業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前被其他單位錄用的;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並已到錄取院校報到註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僅發放崗位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十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並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複習範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佈、資訊發佈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人事考試資訊網(網址:http://www.hhpta.com由於近期網站功能變數名稱可能會變更,如果無法正常登陸請登陸www.hhpta.org.cn)公佈,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諮詢電話:

0471—5687033(玉泉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471—3690468(網上報名技術支援諮詢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

0471-6373237(玉泉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本簡章由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呼和浩特市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玉泉區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

3、《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玉泉區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工作人員

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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