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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面對家暴她一忍再忍不願離婚

摘要:本文系女工友根據身邊朋友的真實經歷寫成。 她終日為家裡忙碌, 卻屢遭家暴;為了孩子, 她又一忍再忍一再原諒施暴的“老公”, 反對家暴, 需要每個人的行動, 更需要社會制度的完善。

插畫師:補藥臉

楊小姐原來是一家私營店的技師, 月薪在二、三千元左右, 雖然不高, 但在小縣城裡也足夠生活。 她在二十歲的時候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小店老闆陳先生, 陳先生比楊小姐大五歲, 長得一表人才, 兩人一見鍾情, 很快便墜入愛河, 奉子成婚。

結婚後由於妊娠反應強烈, 楊小姐就辭職了, 在家裡安心養胎, 當然也還要負責家務和店裡幾個員工的午餐和晚餐, 一天到晚也是忙個不停, 只是這些勞動被視為家務事, 沒有人給她發工資, 她每天的開銷還要伸手向老公要。

楊小姐沒想到的是, 老公竟然生性吝嗇, 給她生活費時算計的非常清楚, 絕不會有一點餘額剩下,

這讓楊小姐感到非常憋屈, 她每天挺著大肚子每天忙裡忙外, 老公不僅不體恤她的辛苦, 肯定她的勞動價值, 在經濟上還如此拘束著她。

十月滿期, 楊小姐的女兒呱呱墜地, 由於沒有老人幫忙帶孩子, 楊小姐既不能到店裡幫忙, 又不能去上班, 只好在家裡一邊帶孩子一邊操持家務, 還要負責煮一家人和店員的午、晚餐。 每天也是從早忙到晚, 沒有一刻消停。

插畫師:蘇丹

由於陳先生小店的生意又越來越難做, 加上女兒的出生, 多了一個花錢的人, 家裡收入不增反減, 吝嗇的陳先生開始越來越煩躁, 在孩子幾個月大時的某一天, 他終於爆發了, 動手打了楊小姐。

“他說我要他養, 嗚嗚嗚……"楊小姐非常傷心, 打電話向在遠方打工的媽媽哭訴。

楊小姐的媽媽十分心疼女兒, 想到女兒每天這麼辛苦, 居然還被老公打, 她又非常生氣, 於是讓她把孩子留給陳先生自己帶, 馬上回娘家, 也讓陳先生嘗嘗帶孩子的艱辛。 楊小姐的媽媽還給楊小姐出主意, 叫她讓陳先生請個保姆帶孩子,

這樣楊小姐就可以出去工作, 不用他養了。

聽了媽媽的話, 楊小姐也狠下心, 扔下孩子連夜回了娘家。

由於孩子是純母乳餵養, 幾個小時後, 孩子餓得不行, 又不肯喝牛奶, 陳先生沒辦法, 打電話給楊小姐, 發現楊小姐關機了, 陳先生只得抱著孩子去岳母家哀求認錯, 楊小姐一看女兒餓得哇哇直哭, 心疼女兒, 心一軟, 就跟他回去了。

插畫師:柚米

這件事過去後, 生活安靜了一段時間。 直到一天深夜, 楊小姐發現女兒發燒了, 就叫醒陳先生幫忙弄些退燒藥, 陳先生十分不耐煩, 一言不合就打起來了, 這次的暴力更為嚴重, 陳先生掐著楊小姐的脖子, 差點把楊小姐掐死!

楊小姐的媽媽又在電話中聽女兒的哭訴, 楊小姐的媽媽非常憤怒, 堅決讓她不要帶孩子, 先回娘家, 第二天就出遠門, 一邊打工一邊打離婚。

楊小姐沒有聽媽媽的話, 帶著女兒連夜回了娘家。

楊小姐的媽媽無奈, 只得打電話給陳先生質問他:

“我女兒虐待你父母嗎?"

“沒有, 我錯了。 ”

“我女兒去偷漢嗎?"

"沒有, 我錯了!”

“我女兒在你家好吃懶做不顧家嗎?"

"沒有,是我錯了!"

"我告訴你,就算我女兒犯了天條,你都沒權利打她!不要以為你認錯就算數了,你傷害她,我就算拼了老命也不會放過你!"

面對質問,陳先生總是很快承認錯誤,但是這並不表明他不再施暴。雖然楊小姐的媽媽一直勸說楊小姐離婚,可楊小姐最終捨不得孩子,又不可能帶著孩子打工,兩次反抗家暴的嘗試,最後都因孩子完敗。

尖椒有話說

插畫師:蘇丹

楊小姐所面臨的處境是非常典型的家暴案例,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孩子問題,一個是經濟問題。

第一個方面是孩子。為了孩子,辭職做家庭主婦,為了孩子,反復心軟原諒丈夫,為了孩子不忍離婚。這裡小椒想說的是,為了孩子不離婚對孩子一定好嗎?事實上夫妻倆天天吵架,打架對於孩子的負面影響更大,造成的童年陰影更嚴重,甚至會導致下一代長大後也會有暴力行為。

而家暴案例中常見的現象就是,如果在遭受家暴時,受暴者選擇一忍再忍,那麼施暴者的暴行就會一次比一次更嚴重,因為施暴者總覺得事後會得到原諒,有的施暴者甚至都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家暴。所以,反抗家暴,要從一開始就給出堅定的態度,讓施暴者認識到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第二個方面是經濟問題。這通常是家暴的起因,而根本原因則是社會上的男女不平等。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觀點,總會束縛著女性,要求她們在家裡做主婦,孩子出生後,女性則需要在家裡帶孩子,做家務,而這些都沒有人給予勞動價值的肯定,楊小姐不僅要帶孩子,做家務,還要給員工做飯,這些勞動都是沒有經濟回報的,她的老公也沒有認識到楊小姐為家庭做出的貢獻,直言楊小姐需要他養。

關於經濟獨立的問題,除了女性需要有保持經濟獨立的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社會要賦予家務勞動價值,並且拋棄“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觀念,雙方自由外出工作,共同承擔家務。 當然,如果全職媽媽能計薪,相信男人們也不敢歧視, 反家暴並不是單單立法就夠的,需要社會制度完善婦女的社會保障,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我錯了!”

“我女兒在你家好吃懶做不顧家嗎?"

"沒有,是我錯了!"

"我告訴你,就算我女兒犯了天條,你都沒權利打她!不要以為你認錯就算數了,你傷害她,我就算拼了老命也不會放過你!"

面對質問,陳先生總是很快承認錯誤,但是這並不表明他不再施暴。雖然楊小姐的媽媽一直勸說楊小姐離婚,可楊小姐最終捨不得孩子,又不可能帶著孩子打工,兩次反抗家暴的嘗試,最後都因孩子完敗。

尖椒有話說

插畫師:蘇丹

楊小姐所面臨的處境是非常典型的家暴案例,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孩子問題,一個是經濟問題。

第一個方面是孩子。為了孩子,辭職做家庭主婦,為了孩子,反復心軟原諒丈夫,為了孩子不忍離婚。這裡小椒想說的是,為了孩子不離婚對孩子一定好嗎?事實上夫妻倆天天吵架,打架對於孩子的負面影響更大,造成的童年陰影更嚴重,甚至會導致下一代長大後也會有暴力行為。

而家暴案例中常見的現象就是,如果在遭受家暴時,受暴者選擇一忍再忍,那麼施暴者的暴行就會一次比一次更嚴重,因為施暴者總覺得事後會得到原諒,有的施暴者甚至都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家暴。所以,反抗家暴,要從一開始就給出堅定的態度,讓施暴者認識到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第二個方面是經濟問題。這通常是家暴的起因,而根本原因則是社會上的男女不平等。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觀點,總會束縛著女性,要求她們在家裡做主婦,孩子出生後,女性則需要在家裡帶孩子,做家務,而這些都沒有人給予勞動價值的肯定,楊小姐不僅要帶孩子,做家務,還要給員工做飯,這些勞動都是沒有經濟回報的,她的老公也沒有認識到楊小姐為家庭做出的貢獻,直言楊小姐需要他養。

關於經濟獨立的問題,除了女性需要有保持經濟獨立的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社會要賦予家務勞動價值,並且拋棄“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觀念,雙方自由外出工作,共同承擔家務。 當然,如果全職媽媽能計薪,相信男人們也不敢歧視, 反家暴並不是單單立法就夠的,需要社會制度完善婦女的社會保障,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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