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拘留?罰款?常山人注意了!“替人銷分”要不得

“老王, 駕照能借我扣分嗎?”“不行啦, 我怕會被暫扣駕照。 ”近日, 常山市民徐先生遇到了尷尬事兒, 朋友原本答應幫他銷分, 無奈新政一出, 立即吃了“閉門羹”。

7月13日, 記者從常山縣車管所瞭解到, 交通部門對駕照銷分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凡是代替駕駛員處理違章記錄的, 經查詢不是本人違章, 且從中獲取了大量利益的, 將處以相應罰款、拘留。

據瞭解, 駕照一個記分週期為一年, 每位駕駛員一個記分週期累計記分12分以上的, 就要參加七日學習教育, 並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 通過後才能拿回駕照。 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記12分或累計記分24分以上的, 還需增加科目三考試。 為避免重考, 越來越多的人“找人銷分”“替人銷分”, 導致交通法規對很多駕駛員根本沒有約束力。

但是, 常山縣交管部門提醒, 違章是不能用別人駕照扣分的, 買賣駕照分是違法行為, 不管買分還是賣分, 一旦發現, 都將處5到10日行政拘留, 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而對一年內同一駕駛人, 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銷分, 或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 將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

暫停交通違法處理業務, 並對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進行調查。

記者:鄭月紅

編輯:章晨潔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