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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美?還是要命?一則自體脂肪移植美容手術導致死亡的悲劇

追求美是所有女人的天性。 現代醫療科技的進步為女性改變身體和容貌從而變得更美提供了越來越多的方法, 近年來“醫療美容診所”遍地開花,

各種整形和微整形名目五花八門、種類繁多, 對於愛美的女人, 這無疑是福音, 但畢竟“亂花漸欲迷人眼, 霧裡看花終不清”, 卻也潛藏著噩夢。

28歲的小劉是一名成都來京打拼的單身女子, 勤奮努力, 經營自己的一家傢俱店。 她見身邊的王阿姨年近五十歲了還做了一項叫做“自體脂肪移植”的醫美專案, 腰變細了, 胸變大了, 臀變翹了, 甚是好看, 於是自己也想“動一動”。 於是經過介紹, 她聯繫到某公立整形醫院的整形外科醫生李醫生, 準備做“自體脂肪移植後面部填充”, 以減少皺紋同時加強面部輪廓感。 在談到手術費用的時候, 李醫生提供了兩種方案:到醫院來做該手術需要五萬元;不到醫院來, 自行提供手術場所的話只需六千元。

近十倍的差額讓小劉完全忘記了風險的存在, 自己去一家賓館開了房間, 主動要求按照六千元價格實施手術。

整形醫生在外“走穴”這已是司空見慣的了。 李醫生作為一名有資質的整形外科醫生, 為了手術的順利開展還聯繫了同單位的麻醉師來負責術中的麻醉。 按說這兩位可都是資深整形外科醫生啊, 就在一家小賓館裡毫無手術硬體設施的情況下給小劉開始了“自體脂肪移植面部填充手術”。 麻醉後, 脂肪是抽出來了, 可是就在往面部填充的時刻, 小劉出現了心跳驟停、呼吸停止等併發症。 本來看上去半小時就可以完成的一個簡單的手術, 由於沒有相應的急救設備, 小劉出現這種意外除了心肺復蘇外無法進行更有效的搶救措施,

在被救護車送到急救中心後, 經過近一周的搶救, 終究未能留住其原本美麗而年輕的生命。

那麼本案中, 兩位醫生的行為該如何評價呢?

首先給大家普及一下什麼是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根據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19號《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經執業醫師註冊機關註冊;(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 其中, 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專案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專案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三)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或進修並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六條規定, 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那麼,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案中兩位醫生具有執業資格, 但是未在合法註冊的醫療機構實施醫療美容專案,
顯然違反了該《辦法》, 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那麼造成就診人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會不會構成非法行醫罪呢?根據我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其中,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是指:(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二)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三)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四)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而本案中,李醫生和麻醉師都是醫院的執業醫師,擁有醫師執業資格,所以不屬於非法行醫罪的主體要求,不構成非法行醫罪。

但是,作為專業醫生明知手術有可能出現各種意外情況,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後果,卻在不屬於合法註冊的“醫療機構”——小賓館內開展並實施“醫療美容手術”,且沒有做好相應的手術及應急準備、心存僥倖過於自信、輕信能夠避免風險的發生,最終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為符合我國《刑法》關於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客觀特徵,因此,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兩位醫生已經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不過,無論是什麼罪名,亦或再多的懲罰也換不來那個鮮活的生命。各位愛美的女同胞們,追求美的同時一定要以安全為前提,不要貪圖便宜而選擇無資質的醫生、診所或者非正規場所進行如“賭博”般的整形手術,別看割個眼皮、動個鼻子、抽個脂肪似乎只是“皮毛之痛”“微乎其微”,要知道任何大大小小的手術都有風險,不要心存僥倖,萬一降臨的不是僥倖,變美的美夢就會變成永遠無法蘇醒的噩夢了。

注: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中銀律師事務所觀點

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四)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而本案中,李醫生和麻醉師都是醫院的執業醫師,擁有醫師執業資格,所以不屬於非法行醫罪的主體要求,不構成非法行醫罪。

但是,作為專業醫生明知手術有可能出現各種意外情況,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後果,卻在不屬於合法註冊的“醫療機構”——小賓館內開展並實施“醫療美容手術”,且沒有做好相應的手術及應急準備、心存僥倖過於自信、輕信能夠避免風險的發生,最終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為符合我國《刑法》關於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主客觀特徵,因此,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兩位醫生已經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不過,無論是什麼罪名,亦或再多的懲罰也換不來那個鮮活的生命。各位愛美的女同胞們,追求美的同時一定要以安全為前提,不要貪圖便宜而選擇無資質的醫生、診所或者非正規場所進行如“賭博”般的整形手術,別看割個眼皮、動個鼻子、抽個脂肪似乎只是“皮毛之痛”“微乎其微”,要知道任何大大小小的手術都有風險,不要心存僥倖,萬一降臨的不是僥倖,變美的美夢就會變成永遠無法蘇醒的噩夢了。

注: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中銀律師事務所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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