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這是假的吧?收入裡的這些項目都能免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 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同時, 根據相關規定, 個人在領取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享受工傷待遇、生育待遇時, 也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養老保險

2006年6月27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

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按照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 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免征個人所得稅。

醫療保險

根據《通知》:

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按照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醫療保險金, 免征個人所得稅。

失業保險

根據《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失業保險費, 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失業保險金, 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關於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2011年1月1日起, 如果職工發生工傷, 職工及其近親屬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免征個人所得稅。

生育保險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基金及管理費不徵稅、費。

2008年3月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公積金

根據《通知》: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基金及管理費不徵稅、費。

2008年3月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公積金

根據《通知》: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