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 媒體關注度頗高的一條新聞是, 國務院電影主管部門對2016年以來全國326家存在瞞報票房情況的電影院依法進行了處罰。
電影主管部門整治影院偷漏瞞報票房並不是第一次, 而這一次卻尤為引人矚目, 一則是因為此次處罰查處瞞報票房影院數量之多、處罰力度之大, 皆前所未有;二則是因為此次執法也是自3月1日《電影產業促進法》實施以來的首次執法行動, 讓這部中國文化領域的第一部法律實現了擲地有聲。
部分電影院瞞報票房的行為因何屢禁不住?簡單地說, 還是緣於“利益”二字。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 電影院的票房收入須按比例繳納國家電影專項管理資金, 此外, 還須與電影出品方按一定比例進行分賬。 也就是說, 影院上報的票房越高, 其實際上繳的專項管理資金和分給片方的金額就越高;反之, 則其所得的實際收入便越高。
乍看起來, 這似乎只是電影行業內部的一本亂賬, 但實際上, 影院偷漏瞞報票房的行為若不予以禁止, 電影出品方利益勢必直接受到損害, 其導致的後果是電影產業上游的創作和生產積極性受到打擊, 優質電影面臨難產, 觀眾希望看到好電影的需求也越來越難以得到滿足。
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局負責人介紹, 本次處罰影院瞞報票房最高達到849萬元, 此外還有多家400—500萬元不等, 可謂觸目驚心。 從涉及金額來看, 除行政處罰外,
真正高效的管理不是陣風乍起似的殺雞儆猴, 而《電影產業促進法》的實施恰好為電影市場的高效管理提供了最硬朗的法律依據。
(責編:k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