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病死畜禽及其產品加工廢棄物處理監管, 防止畜產品廢棄物進入加工“地溝油”環節, 保障食品品質安全。 近日, 市畜牧獸醫局下發通知, 加強對畜產品廢棄物的監管工作, 防止進入加工“地溝油”環節。
通知要求, 全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厘清部門職責, 落實監管責任。 畜產品廢棄物主要指養殖場病死畜禽、毛皮動物胴體、屠宰企業肉類加工廢棄物、經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廠處理生產的油脂等產品, 都有可能成為“地溝油”加工原料。 全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厘清部門管理職責,
通知指出, 要分類推進, 全面推行集中無害化處理。 針對養殖場病死畜禽及其產品, 要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 除確實具備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條件的養殖企業, 其他所有養殖場戶病死畜禽一律全部就近送現有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 養殖場戶要和當地無害化處理廠簽訂無害化處理委託協定, 跨區域代行處理的, 要與相關區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簽訂代處理協定,
通知強調, 要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畜產品廢棄物處理利用監管。 落實養殖企業主體責任, 監督養殖場戶完善病死畜禽、毛皮動物胴體去向檔案記錄, 所生產的畜產品廢棄物按規定送集中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理, 嚴防養殖企業自行處理或者銷售、屠宰、加工, 及用作畜產品、飼料、“地溝油”原料。 落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 監督屠宰企業完善病害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檔案記錄, 所生產的廢棄物按規定送集中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理, 嚴防進入畜產品、飼料、“地溝油”加工環節。 落實無害化處理企業主體責任, 監督無害化集中處理廠和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的企業全面落實《青島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管理辦法(試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