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荊州3月22日電 (鐘欣)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泄題案21日在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法院開庭審理。 這是刑法修正案(九)作弊入刑施行以來, 首次有犯罪團夥同時涉及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提供出售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三項考試類罪名。 該案擇日宣判。
湖北警方通過偵查於當天上午11時許, 在武漢某大學附近的酒店中, 把正在通過無線電設備發送答案的王某某當場抓獲。 在公安部督辦、指揮下, 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三級警方組成聯合專案組, 深挖試題洩密源頭。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 專案組打掉李某某、王某、羅某某等5個考試作弊團夥,
據羅某某交代, 他以高價買通試卷印刷點的一名內部人員。 2015年12月, 試卷印好後, 這名人員用相機偷拍了試卷, 將相機的TF卡綁在類似於彈弓一樣的彈射器上, 從窗戶彈到印刷點外, 等候在印刷點外的羅某某收到後, 把試卷照片交給李某某。
李某某等隨後赴河南洛陽, 請某高校老師劉某某幫忙組織人員解答試題。 全部試題做完後, 他們又在試題中加入30%左右非考試題目, 形成最終對外宣傳的“押題”版本。
隨後, 李某某等人以培訓機構的名義, 通過網路發佈消息以及張貼招生廣告等形式,
此外, 試題和答案還被洩露給王某、梁某某、詹某等考試作弊團夥成員, 他們以高價銷售給更多考生。 也有作弊團夥在考前臨時獲得答案, 在考試中通過無線電作弊的形式, 向部分考生發送答案。
專案組成員、荊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偵察大隊教導員周方傑介紹, 上述犯罪團夥之間及內部分工明確, 基本形成一個竊題、傳題、解題、招生、培訓、組織作弊、替考的完整產業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