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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把詐騙犯罪"連根拔除", 需要做到打擊整治、宣傳教育兩不誤。 前者可以控制犯罪形勢, 形成有力震懾, 後者則能淨化社會環境, 匡正價值觀。
日前, 備受社會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一判決, 向社會傳遞了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鮮明態度。
電信詐騙是群眾深惡痛絕的一種犯罪行為,
根除各種形式的詐騙犯罪, 需要從源頭查起。 徐玉玉案發生後, 筆者曾赴因電信詐騙而聞名的福建安溪調研, 一個強烈的感受是, 當地一些犯罪分子之所以敢於以身試法, 和不良文化影響、缺少教育引導有密切關係。 比如, 當地一些村落過去長期以"算命村"聞名,
正因如此, 要想把詐騙犯罪"連根拔除", 需要做到打擊整治、宣傳教育兩不誤。 前者可以控制犯罪形勢, 形成有力震懾, 後者則能淨化社會環境, 匡正價值觀。 徐玉玉案發生之後, 福建安溪正是如此查缺補漏的。 變單兵作戰為合成作戰, 變本土整治為跨省追擊, 當地公安機關優化警務模式,
從源頭剷除詐騙犯罪, 亟須社會的綜合治理。 近年來, 國務院批准成立部級聯席會議機制, 加強打擊治理電信詐騙的頂層設計;公安、工信、銀行等多個部門和單位努力推進資訊共用, 注重社會源頭治理, 不斷擠壓違法犯罪空間。 去年12月, 最高法等三部門發佈《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徐玉玉案的一審宣判既是對受害者家庭的一種告慰, 也是對不法行為的一次"亮劍"。 相信通過各方合圍, 必能讓電信詐騙早一點從這個社會銷聲匿跡, 給人們一個更加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