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愛上已婚女子 瀘州男子惹風波

無論情侶還是夫妻, 偶爾拌嘴鬧彆扭也是人之常情。 但今天上午, 一位李先生因為感情受挫找到我們, 李先生究竟經歷了什麼?

談到李先生的感情, 就不得不提到另一個女性---胡某。 去年十月份, 在宜賓市江安縣水清鎮, 李先生在同事女兒的生日宴上結識了胡某。 幾天的交往中, 兩人漸漸萌生了感情。 回憶起當初的美好, 李先生至今記憶猶新。 他表示, 那段時間在一起真的很幸福很開心。

既然幸福又為何會出現痛苦呢?李先生說在相識幾天後, 竟意外得知了一個噩夢般的消息, 李先生得知胡某結婚了。 刹那間, 李先生不知所措, 兩個人的情感之路該何去何從?

“她說我願意跟你在一起, 我問她是不是真的, 她說是真的, 我說這種事情我承受不起, 我說要在一起就認認真真的在一起, 不願意就算了, 她說我願意跟你在一起, 但是你要等我 我一個月就把事情處理好。

”李先生說道

信以為真的李先生, 甚至還與朋友一起策劃並向胡某當眾求了婚, 事情也就一直拖到現在, 直到昨天發生的一件事, 讓李先生再也無法忍受。

李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從的士車上下來一個人, 然後就下來打我, 打了一下我就走了。 ”李先生懷疑那個人是胡某的老公。 越想越氣的李先生再次通過電話聯繫胡某, 想要事情得到合理的解決。

然後電話卻一直在掛斷、重撥中直至無人接聽.事已至此, 李先生悔不當初。 他表示, 自己非常後悔, “我可以為她做任何事情, 包括我的生命, 但是經過昨天以後, 我覺得這一切我太傻了, 根本就不值得。 ”李先生說道。

除了後悔,李先生又該怎麼來面對他和胡某之間的糾葛呢?法律界人士這樣建議。

四川誠沐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華告訴記者:“作為對對方造成的侵權行為, 對身體傷害所造成的損失, 可以主張民事權利要求對方進行賠付相應的醫療、務工、護理等費用, 同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請求公安機關對侵權性, 侵權人打人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 對於所贈送的財務, 分幾種情況, 如果男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不知道對方女方已婚的情況下, 贈與這個財物作為求婚的目的, 可以基於重大誤解或者被欺詐的行為, 進行撤銷並要求對方返還, 但是如果他明知道對方已婚, 不可能達到雙方求婚的真實目的情況下, 這樣的話這個財物返還就很困難, 不能主張返還, 因為他自己明知。

李先生的經歷也是一次警示, 愛上誰並沒有錯, 但是在付出愛之前, 先弄清楚彼此的真實狀況, 哪些事可以做, 哪些事不能做, 這也是愛與信任的基礎。

記者 王衍超 劉卓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