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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姐妹在日被害細節曝光 兇手判死刑概率低

來自福建的一對姐妹陳寶蘭(25歲)和陳寶珍(22歲)7月6日在日本失聯, 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調查並鎖定一名嫌疑人。 13日晚, 警方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中發現兩個裝有屍體的包裹。

經辨認, 警方判斷這兩具屍體正是此前失蹤的中國籍姐妹。

據調查, 嫌疑人是一名30多歲的日本籍已婚男子, 與遇害的姐姐認識。 屍檢報告顯示, 姐妹二人都是脖子受到強烈壓迫窒息而死。

進展:遇害姐妹家屬抵日

7月11日晚, 在得到兩個姐妹父親的來信求助後,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機制, 並聯繫國內的公安部門為家屬緊急辦理護照, 同時聯繫日本駐廣州總領館, 要求為家屬頒發人道主義簽證。 7月18日, 兩姐妹的家屬從福建到達日本橫濱, 處理後續事宜。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領事部領僑組組長廖曉穎:希望日方能夠儘快破案, 緝拿兇手依法嚴懲, 還家屬一個公道。

同時我們還希望日方, 能夠依法地處理這件事情, 下一階段我們還將要求日方在處理後面的事情上, 給予我們積極的配合。

案情:兇手作案細節曝光

日本《產經新聞》16日披露了一些案件細節, 根據神奈川縣警方掌握的一段姐妹倆住所門口的監控錄影顯示:

嫌疑男子本月6日淩晨1點左右到訪姐妹倆的住所, 當時姐姐在屋內, 嫌疑男子此後多次進出住所, 在進出過程中有類似繩子的東西掉在地上, 嫌疑男子迅速撿起藏了起來。

6日清晨五點左右, 妹妹回到住所, 此後再也沒有看到過姐妹二人出門。

嫌疑男子6日上午十點左右出門後, 7日淩晨再次回到姐妹倆的住所, 大概停留了五分鐘左右, 帶著行李箱離開。 這段監控錄影目前還沒有向媒體公佈。

遇害中國籍姐妹在日住所。

屍檢:死前疑遭虐待毆打

據日本《朝日新聞》7月15日報導, 日本神奈川縣警方15日公佈了在日遇害的中國籍姐妹的屍檢報告, 二人死亡時間為本月上旬, 皆因脖子被勒住窒息死亡。

日方公佈的屍檢報告還表明, 二人身上多處皮膚變色, 疑似死前遭受虐待毆打所致。

另據日本TBS電視臺報導, 二人屍體被發現時, 姐姐幾近全裸, 妹妹身上穿著衣服。

警方在勘查姐妹居住的公寓時發現, 公寓內並無打鬥痕跡, 錢包等貴重物品也都沒有被拿走, 而當時房屋是被上鎖了的狀態。

發現兩具屍體的山林。

姐妹:高中畢業赴日留學

出生於福建省福清市江鏡鎮文房村的陳寶蘭與陳寶珍兩姐妹來自于一個六口之家。 除了父母之外, 陳寶蘭與陳寶珍兩姐妹還有一個姐姐和弟弟, 姐姐遠嫁外地, 弟弟則外出不在家。 兩姐妹都是在高中畢業後前往日本留學的,姐姐陳寶蘭於2009年赴日留學,而妹妹陳寶珍則是在2012年前往日本的。

在遇害之前,姐姐陳寶蘭於今年3月從橫濱市內的一家服裝設計專門學校(相當於中國的專科學院,專門學校的學制較短,一般為1年至3年)畢業,而妹妹陳寶珍則是一家遊戲軟體專門學校的在校生。

嫌犯:與受害人為婚外戀

據日本新聞網7月14日報導,一名涉嫌殺害一對中國籍姐妹的日本男子已被神奈川縣員警本部特別搜查組控制,將面臨逮捕。報導稱,該名日本男子年齡30多歲,家住橫濱市,已婚。這名男子在被害的姐姐陳某蘭打工的酒吧與陳某蘭相識,兩人有感情和金錢的糾葛。

姐妹失蹤後,警方根據公寓樓的監控錄影,發現了這名男子在7月6日淩晨用鑰匙開門進入陳寶蘭姐妹居住的房間,在妹妹陳寶珍回家之後,又幾次出入,並從房間搬走幾隻箱子。

員警對這名男子的駕車記錄進行了調查,發現其進入過神奈川縣秦野市寺山的山林,於是以這個山林為中心,組織了大批員警進行了重點搜查,於13日深夜11時40分,在山林裡發現了兩隻箱子,在箱子裡發現了姐妹倆的遺體,遺體部分已經腐爛。消息稱,該男子目前保持沉默。警方正抓緊收集相關證據,證據確鑿後將對其實施逮捕。

分析:嫌犯會被判死刑嗎

鑒於神奈川縣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且掌握了監控錄影以及找到了陳寶蘭與陳寶珍兩姐妹的屍體,所以預計很快將會啟動司法程式。

僅參考過往的日本死刑案例的話,陳氏姐妹案中的男性嫌疑人最終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低。

《日本國刑法》中規定了多種暴力罪行皆可判處死刑,但實際上,法院僅會對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處死刑。比如,在今年7月13日被執行死刑的西川正勝(61歲)因從1991年到1992年相繼在京都等地共殺害4名女性,最終以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

另一名同樣在7月13日被執行死刑的住田紘一(34歲)則因2011年在岡山市殺死一名女同事,並將其殘忍分屍,最終被以強盜殺人罪等罪名判處死刑。因此在陳氏姐妹案中,日本法官的量刑判決,將直接影響這名日本男性嫌犯是否會面臨死刑的懲罰。

同時,在日本從一審死刑到上訴至最高裁判所(即日本最高司法機關)的過程非常漫長,往往需要至少5年的時間。而且,即使犯人用盡了所有的上訴機會,最終還需要由法務大臣簽署執行令才可以執行死刑。

但是,由於多數法務大臣因政治主張或個人原因,往往不願扮演劊子手的角色,這也就使得一些死刑令被拒簽,無法執行。因此,在陳氏姐妹案中,即使這名日本男性嫌犯被判處了死刑,但直到最終執行之前依然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日本法務大臣金田勝年於今年7月13日突然對包括申請再審中的西川正勝等執行死刑,雖然說這是安倍晉三出任日本首相後第11次執行死刑,但對申請再審中的死刑犯執行死刑,這次是個特例。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475條規定,死刑由法務大臣之命令為之;死刑執行必須在死刑確定後6個月內為之。但如果有上訴權回復、再審、非常上訴、特赦之請求,該程式終了前之期間,或共同被告人的案件確定前的期間不算入。

從規定可以看出,日本死刑執行應該會飛快為之,然而現實上其實潛藏著廢除死刑的契機。受刑人頻繁利用例外規定提起再審,就可以合法中止死刑執行,偶爾也會出現關押四五十年的老囚犯,久而久之就可以達到不執行死刑的事實上慣例。

如果沒有媒體再提起這些窮兇惡極的殺人事件,大眾也會慢慢遺忘。習慣沒有死刑執行的社會之後,或許就是主政者決定是否廢除死刑的關鍵時刻。這絕對不是一句交給“民意決定”,就可以推卸責任的,而是主政者從上而下的引導。

提醒:留學生要注意這些

近年來,在海外的華人,尤其是年輕的留學生群體中,悲劇頻頻傳來。或是情感糾葛導致的情殺,或是金錢糾葛的利殺,或是矛盾難解的仇殺,或是陷入了被不法分子侵犯的境地。在這裡,希望給海外奮鬥的華人同胞裡提個醒:

1. 注意安全,避免去治安差的地區,少走夜路,感覺到危險的情況立即通知警方及身邊的親友。

2. 交友須慎重,勿與背景不明的人來往,也不要向陌生人透漏個人資訊。

3. 在家的時候注意上鎖,不給陌生人開門,不隨便和陌生人搭話。

4. 遇到事情,冷靜處理,學會周旋,伺機脫身。

5.避免陷入不正當的情感關係之中,同時在簽證問題上避免做一些投機取巧的行為,高風險往往會帶來很多不安全的因素。

回顧:中國姐妹在日被害事件

7月6日淩晨1點,戴帽子口罩的可疑男子帶繩索進入陳氏姐妹家中。(男子有家中鑰匙,此時姐姐陳寶蘭在家)

7月6日淩晨5點,妹妹陳寶珍返回寓所。(根據失聯者友人觀看監控錄影後描述,妹妹返回寓所之後,很快的門又開了一點但很快地被關上了,接著妹妹再也沒有出來過。據推斷妹妹發現了姐姐被殺的事實想逃跑,可是沒能逃脫。之後,這名男子慌慌張張地出門左看右看,想確認四周是否有人)

7月6日早上10點,可疑男子離開姐妹住處。

7月7日淩晨,可疑男子拖著行李箱離開兩姐妹住所,並拿著垃圾袋多次進出。

7月7日早上,接到姐妹友人的報案,警方首次進入姐妹住所,展開調查。

7月13日深夜,警方在神奈川縣秦野市兩個行李箱中發現了姐妹的屍體。

7月14日,警方扣查了涉案男子。

(北京時間綜合環球網、人民網、中新網、法治週末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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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遇害姐妹"父親:女兒同事稱嫌犯有點變態

“陳寶蘭同事說她可能認識那個男子,有點變態,我很擔心,以為她兩是被綁架。”陳先生說。[詳細]

兩姐妹都是在高中畢業後前往日本留學的,姐姐陳寶蘭於2009年赴日留學,而妹妹陳寶珍則是在2012年前往日本的。

在遇害之前,姐姐陳寶蘭於今年3月從橫濱市內的一家服裝設計專門學校(相當於中國的專科學院,專門學校的學制較短,一般為1年至3年)畢業,而妹妹陳寶珍則是一家遊戲軟體專門學校的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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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聞網7月14日報導,一名涉嫌殺害一對中國籍姐妹的日本男子已被神奈川縣員警本部特別搜查組控制,將面臨逮捕。報導稱,該名日本男子年齡30多歲,家住橫濱市,已婚。這名男子在被害的姐姐陳某蘭打工的酒吧與陳某蘭相識,兩人有感情和金錢的糾葛。

姐妹失蹤後,警方根據公寓樓的監控錄影,發現了這名男子在7月6日淩晨用鑰匙開門進入陳寶蘭姐妹居住的房間,在妹妹陳寶珍回家之後,又幾次出入,並從房間搬走幾隻箱子。

員警對這名男子的駕車記錄進行了調查,發現其進入過神奈川縣秦野市寺山的山林,於是以這個山林為中心,組織了大批員警進行了重點搜查,於13日深夜11時40分,在山林裡發現了兩隻箱子,在箱子裡發現了姐妹倆的遺體,遺體部分已經腐爛。消息稱,該男子目前保持沉默。警方正抓緊收集相關證據,證據確鑿後將對其實施逮捕。

分析:嫌犯會被判死刑嗎

鑒於神奈川縣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且掌握了監控錄影以及找到了陳寶蘭與陳寶珍兩姐妹的屍體,所以預計很快將會啟動司法程式。

僅參考過往的日本死刑案例的話,陳氏姐妹案中的男性嫌疑人最終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低。

《日本國刑法》中規定了多種暴力罪行皆可判處死刑,但實際上,法院僅會對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處死刑。比如,在今年7月13日被執行死刑的西川正勝(61歲)因從1991年到1992年相繼在京都等地共殺害4名女性,最終以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

另一名同樣在7月13日被執行死刑的住田紘一(34歲)則因2011年在岡山市殺死一名女同事,並將其殘忍分屍,最終被以強盜殺人罪等罪名判處死刑。因此在陳氏姐妹案中,日本法官的量刑判決,將直接影響這名日本男性嫌犯是否會面臨死刑的懲罰。

同時,在日本從一審死刑到上訴至最高裁判所(即日本最高司法機關)的過程非常漫長,往往需要至少5年的時間。而且,即使犯人用盡了所有的上訴機會,最終還需要由法務大臣簽署執行令才可以執行死刑。

但是,由於多數法務大臣因政治主張或個人原因,往往不願扮演劊子手的角色,這也就使得一些死刑令被拒簽,無法執行。因此,在陳氏姐妹案中,即使這名日本男性嫌犯被判處了死刑,但直到最終執行之前依然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日本法務大臣金田勝年於今年7月13日突然對包括申請再審中的西川正勝等執行死刑,雖然說這是安倍晉三出任日本首相後第11次執行死刑,但對申請再審中的死刑犯執行死刑,這次是個特例。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475條規定,死刑由法務大臣之命令為之;死刑執行必須在死刑確定後6個月內為之。但如果有上訴權回復、再審、非常上訴、特赦之請求,該程式終了前之期間,或共同被告人的案件確定前的期間不算入。

從規定可以看出,日本死刑執行應該會飛快為之,然而現實上其實潛藏著廢除死刑的契機。受刑人頻繁利用例外規定提起再審,就可以合法中止死刑執行,偶爾也會出現關押四五十年的老囚犯,久而久之就可以達到不執行死刑的事實上慣例。

如果沒有媒體再提起這些窮兇惡極的殺人事件,大眾也會慢慢遺忘。習慣沒有死刑執行的社會之後,或許就是主政者決定是否廢除死刑的關鍵時刻。這絕對不是一句交給“民意決定”,就可以推卸責任的,而是主政者從上而下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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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海外的華人,尤其是年輕的留學生群體中,悲劇頻頻傳來。或是情感糾葛導致的情殺,或是金錢糾葛的利殺,或是矛盾難解的仇殺,或是陷入了被不法分子侵犯的境地。在這裡,希望給海外奮鬥的華人同胞裡提個醒:

1. 注意安全,避免去治安差的地區,少走夜路,感覺到危險的情況立即通知警方及身邊的親友。

2. 交友須慎重,勿與背景不明的人來往,也不要向陌生人透漏個人資訊。

3. 在家的時候注意上鎖,不給陌生人開門,不隨便和陌生人搭話。

4. 遇到事情,冷靜處理,學會周旋,伺機脫身。

5.避免陷入不正當的情感關係之中,同時在簽證問題上避免做一些投機取巧的行為,高風險往往會帶來很多不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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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淩晨1點,戴帽子口罩的可疑男子帶繩索進入陳氏姐妹家中。(男子有家中鑰匙,此時姐姐陳寶蘭在家)

7月6日淩晨5點,妹妹陳寶珍返回寓所。(根據失聯者友人觀看監控錄影後描述,妹妹返回寓所之後,很快的門又開了一點但很快地被關上了,接著妹妹再也沒有出來過。據推斷妹妹發現了姐姐被殺的事實想逃跑,可是沒能逃脫。之後,這名男子慌慌張張地出門左看右看,想確認四周是否有人)

7月6日早上10點,可疑男子離開姐妹住處。

7月7日淩晨,可疑男子拖著行李箱離開兩姐妹住所,並拿著垃圾袋多次進出。

7月7日早上,接到姐妹友人的報案,警方首次進入姐妹住所,展開調查。

7月13日深夜,警方在神奈川縣秦野市兩個行李箱中發現了姐妹的屍體。

7月14日,警方扣查了涉案男子。

(北京時間綜合環球網、人民網、中新網、法治週末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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