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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農村土地流轉模式有哪些?

2017年, 土地流轉打開新篇章, 那麼, 農村土地流轉模式有哪些?

01

宅基地換房模式

宅基地換房模式就是根據國家的政策, 在承包不變、耕種土地不變、農民自願的基礎上, 建設科學規劃、具有特色的生態化的新型的小城鎮。 農民利用其宅基地, 根據相應的置換條件換取小城鎮中的住房, 到城鎮居住。 原來的建設用地進行耕種, 節省下的土地在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出售, 並以此為小城鎮的建設籌備資金。 宅基地換房時, 要保證承包不變、耕種土地不變、農民自願, 拆除舊的, 建設新的, 使農村土地得到有效的整理。

根據規劃, 對新建小城鎮的用地比例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 根據市場化的建設需要, 對小城鎮進行施工建設。 換房時, 農民需要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村委會要制定換房的辦法並得到通過。 村民與村委會簽訂換方協定, 村委會組織村民對宅基地進行複耕, 由市房管局進行驗收。

02

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轉

由土地權利所有人對有意願流轉的土地進行集中整理, 明確流轉土地的大小。 政府對土地流轉進行監督, 明確流轉的土地用途有沒有改變, 與規劃是否一致, 對於一定規模的承包農戶給予一定的獎勵。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申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企業。 如果土地流轉的所有人數比較多、有數個經濟組織或是企業發起, 就應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 將土地進行入股, 組成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根據入股數量的不同進行分紅, 農戶不僅可以拿到土地股份的分紅, 還可以自願的以資金、技術等進行入股, 獲得其他的收益。 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將資訊發佈到土地流轉交易所中,

通過招租與承租方的協商, 最終實現土地流轉。

03

土地交換

為了促進農業生產了的提升, 使農作物的生產更加便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個體就會將自己手裡的承包責任土地進行交換, 並將土地的經營權進行交換,

促進農業規模化以及專業化發展。 土地交換的模式能夠充分的利用政府提供的農業平臺以及政策, 對農業生產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 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化利用, 減少資金的投入, 促進農業機械化生產。

04

土地租賃

土地租賃就是將農村承包的一部分或是全部土地根據相應的時間和規定租賃給有需要的承租人,

實現土地的集中經營與產生。 可以由公司、大戶進行租賃, 也可以是反租倒包的形式。 租賃出去的土地還是農民與集體的承包責任關係, 農民需要對這些土地承擔一定的責任, 履行一定的義務。 農民能夠將集中的土地經營權進行租賃, 通過公司化實現融資, 促進生產經營規模的擴大, 使農村土地流轉實現規範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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