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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呼和浩特市:關於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呼和浩特市:關於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黨員幹部, 鞏固作風建設新成效, 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現對我市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予以通報。

一、土默特左旗環保局原副局長池占軍違規公款旅遊問題。 2015年5月22日, 池占軍帶領兩名工作人員押送危廢品, 前往通遼市蒙東固體廢棄物處置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理。 返回途中池占軍等3人繞道前往阿爾山、滿洲里、齊齊哈爾、瀋陽、秦皇島、北京市, 5月29日3人返回察素齊。 池占軍違規報銷了在以上城市的住宿費、餐飲費、燃油費、過路費等共計5092元。

在紀律審查期間, 池占軍主動退還了違規報銷費用。 2017年2月, 土左旗紀委給予池占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土默特左旗黑河上段灌溉管理處原主任雲八俊違規發放津補貼和違規報銷費用問題。 2013年6月15日, 雲八俊以硬化單位院面名義, 為黑河上段灌溉管理處包括本人在內的7名職工, 每人發放硬化補助1500元, 但實際上7名職工並沒有參與硬化勞務工作;雲八俊擔任黑河上段灌溉管理處主任期間, 長期使用個人機動車執行公務, 使用期間違規報銷本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共計61840.7元, 2017年6月2日, 土左旗紀委給予雲八俊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違規費用予以收繳。

三、內蒙古廣播電視網路集團有限公司和林分公司經理郭平英濫發獎金問題。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 內蒙古廣播電視網路集團有限公司和林分公司將辦公用房的一間門臉房轉租, 收取租金2萬元, 未入公司財務帳。 2014年1月, 和林分公司召開領導層會議研究決定, 將未入帳的2萬元租金, 按員工年終業績發放獎金。 公司員工在郭平英辦公室領取獎金並在其筆記本上簽字, 郭平英對濫發獎金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2017年6月, 和林縣紀委給予郭平英黨內警告處分。

四、托克托縣公路段工作人員喬劍恒五一假期公車私用問題。 2017年5月1日上午10時許, 喬劍恒私自駕駛單位封存(報停)公車(車牌號為蒙A34325, 車型捷達)外出。 2017年5月, 托縣交通局給予喬劍恒行政警告處分。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4年多來,

黨風政風持續好轉, 但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對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頂風違紀, 觸碰紀律紅線。 上述4起問題中, 有的借公務之名公款旅遊, 有的借虛構工程之由濫發津補貼, 但不管以什麼名義, 找什麼藉口, 花的都是公款, 用的都是公權, 謀的都是私利, 必須受到嚴肅處理。

各級黨組織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政治任務, 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針對節日期間、特殊節點易發多發“四風”問題提前安排部署, 層層傳導壓力, 推動責任落實。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把糾正“四風”往深裡抓、實裡做。 對無視中央、自治區、市委作風建設要求、無視紀律規矩繼續頂風違紀的, 一律嚴肅查處, 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地區、部門,

嚴肅追究有關黨委、紀委和領導幹部的責任, 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中共呼和浩特市紀委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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