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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建築工程要注意,如下發包,全部違法

建築工程行業存在的違法發包情形不少,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規定, 本《辦法》規定如下情形均屬於違法發包:

(一)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的;

(二)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施工單位的;

(三)未履行法定發包程式, 包括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未招標, 應當申請直接發包未申請或申請未核准的;

(四)建設單位設置不合理的招投標條件, 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

(五)建設單位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

(六)建設單位將施工合同範圍內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又另行發包的;

(七)建設單位違反施工合同約定, 通過各種形式要求承包單位選擇其指定分包單位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發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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