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 南京市民每人每天產生約0.5公斤左右的生活垃圾。 垃圾分類設施如何配置、分類投放的垃圾怎麼運輸?草案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 由建設單位負責;已建住宅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 由業主或者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單位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
在具體操作中, 目前一些地方存在著垃圾前端分類、卻混合收運的現象。 從終端處理設施情況看, 垃圾焚燒和衛生填埋等設施選址難、落地難、運行難。 對此草案要求, 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運輸, 否則“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運輸過程中隨意傾倒、丟棄、堆放生活垃圾的, 可以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 實習生 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