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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監女將
市北邵世潔
邵世潔, 女, 1985年出生, 中共黨員, 同濟大學碩士研究生, 自2011年8月進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以來,
依法履職, 細心辦好每一起案件
邵世潔積極參與各類審查逮捕案件辦理, 自工作以來共辦理審查逮捕案件430件643人、立案監督案件17件18人、覆議案件4件7人、延押案件5件6人, 提出書面糾正違法8件, 追捕犯罪嫌疑人15人。 辦理的案件性質包括盜竊、搶奪、詐騙、搶劫等一般涉財類案件, 也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強姦、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的暴力性犯罪, 還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資金、非法經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案金額較大、影響範圍較廣、案卷材料紛繁複雜的經濟類案件, 其中不乏犯罪嫌疑人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甚至無期徒刑的大要案。 在所辦理的案件中均能嚴格依照事實和法律, 認真審查覆核證據, 嚴謹審慎提出處理意見,
恪盡職守, 精心完成每一項工作
除審查逮捕外, 邵世潔還承擔寇里監督立案、監督撤案、專項活動開展工作,
善於總結,用心提高工作水準
邵世潔在寇里還承擔了資訊、調研、報告等文字綜合工作,每年撰寫的偵查監督工作資訊均多次得到市院、省院等上級院的轉載,對於所在部門的工作總結及提高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積極參與上級院組織的偵查監督部門各項專項活動,落實相關政策,為打擊侵權假冒、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基層派出所監督等專項活動做出了貢獻。積極參與理論調研工作,在辦案實踐中鞏固理論知識,及時學習新法、新規,加強法學理論研究,撰寫的《對在校學生犯罪情況的調查和建議》和《由兩個案例引起的刑事責任向民事責任轉化思考》兩篇理論文章先後發表於《法制與社會》雜誌,以理論促實踐、提高業務水準。
遂依法監督立案,最終吳某因銷售假藥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取得較好的監督效果。善於總結,用心提高工作水準
邵世潔在寇里還承擔了資訊、調研、報告等文字綜合工作,每年撰寫的偵查監督工作資訊均多次得到市院、省院等上級院的轉載,對於所在部門的工作總結及提高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積極參與上級院組織的偵查監督部門各項專項活動,落實相關政策,為打擊侵權假冒、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基層派出所監督等專項活動做出了貢獻。積極參與理論調研工作,在辦案實踐中鞏固理論知識,及時學習新法、新規,加強法學理論研究,撰寫的《對在校學生犯罪情況的調查和建議》和《由兩個案例引起的刑事責任向民事責任轉化思考》兩篇理論文章先後發表於《法制與社會》雜誌,以理論促實踐、提高業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