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
打開每個人的卡包
絕對能看到一堆銀行卡
然而
使用頻率高的就那麼一兩張
剩餘的不用銀行卡
很多人懶得去銀行銷戶
這時候在QQ裡看到這樣一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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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招兼職, 知名上市公司需要做過帳業務, 給辛苦費500元。 兼職人員需要提前準備好銀行卡, 公司給卡裡打錢再轉出來即可。 沒有任何風險。 純粹白撿白給的錢。 ”於是就有那麼一些人屁顛屁顛的拿著銀行卡去賺“天上掉餡餅”的500塊了!殊不知你已經進了陷阱了...(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賣不用的銀行卡賺錢?
小心20萬元負債找上你!
招“兼職人員”只是幌子, 他盯上的是你的銀行卡、身份證、網銀U盾等資訊。
國家規定, 借款人在同一P2P平臺的借款不得超過20萬元。 然而有些不合規的P2P平臺想要往外放出更大額度的貸款, 所以就需要很多協力廠商的銀行卡過帳給實際借款人。
舉個例子:比如實際借款人要借200萬元, 公司就需要找另外9個人的銀行卡, 分別過帳20萬元, 最後再把這9張卡裡的錢, 轉到實際借款人手中。 你被兼職引誘去的銀行卡就是那9張卡之一。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忽悠你簽協議, 提交銀行卡, 身份證, U盾等資訊時, 會一再向你保證, “簽訂協定不會給你形成債務。 ”
但實際上呢?你就是借款了20萬, 只不過你借款的20萬到卡了, 你又轉給了實際借款人, 20萬的債務就是你的。 如果實際借款人跑了, 不再還款了, 20萬債務誰來背?不是你是誰!
除了把你得銀行卡用於背後的大額貸款“生意”, 你的資訊一旦被你洩露了,
有的被用來做外匯賺差價, 有的被用做電信詐騙, 有的還指向洗錢、行賄、受賄、非法所得的財產轉移等不法行為。 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的反腐案情中, 一些官員在被查時, 起獲大量他人的銀行卡。
針對銀行卡買賣, 央行有關負責人明確指出, 買賣銀行卡是違法違規行為。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 銀行卡及其帳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 不得出租和轉借。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銀行卡內存儲了很多個人資訊, 如果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銀行卡, 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來從事非法活動, 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 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一旦所售銀行卡出現信用問題, 最終都會追溯到核心帳戶, 會導致個人信用受損, 甚至承擔連帶責任。
警方提示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 因小失大!如果你手裡有一些不常用的睡眠卡, 還是去銀行註銷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