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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殘疾人事業,溫暖的人權行動

2017年3月13日, 41名殘疾人專職委員在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進修

2017年5月15日, 來自坦尚尼亞的留學生在合肥市體驗盲道

2017年4月26日, 海南殘疾人網路就業示範中心內景

2017年6月11日, 殘疾人選手在蘭州參加“夢想1公里”體驗賽

2017年5月17日, 北京昌平區舉辦2017助殘日主題訪談活動

人民視覺

目前, 全世界有10億殘疾人, 占全人類總人口近14%。 以法律制度規定殘疾人權利是保障殘疾人權利最基礎、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 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快速發展是中國人權保障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也是中國建設一個公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

日前舉行的“2017・中歐人權研討會”上, 中國在保障殘疾人權利方面的務實舉措受到各方讚譽。

視角:從“醫學模式”到“人權模式”

彼得・佩韋雷利(荷蘭烏特勒支大學中國研究中心學術主任):

現代社會對待殘疾人的態度和方法已經從慈善、醫學的角度過渡到人權的視角。 目前, 大多數締約國已經批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該公約豐富了殘疾人具體人權以及締約國的義務。 希望各締約國都能在法律制度上形成保障, 切實維護殘疾人權利。

皮埃爾・貝爾西斯(法國新人權協會主席):

我們的新人權協會成立至今已有40年, 協會創辦的理由與“殘疾人權利保障”之間有著不可否認的聯繫。 殘障人士是我們人道主義行動的一部分,

他們應該是首先從我們的行動中獲益的人。 儘管有時候我們之間有著諸多差異, 但我們一直在尋求合作來實現一個更美好、更公正、更平和、更團結的世界。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 人類已經轉向了另外一個方向。 我們應該對此感到高興, 這不是說宣稱滿意就此停下來, 而是既然殘疾人的權利不再有爭議, 就應該加速前進。 對我們來說, 現在的努力應該自然地、自覺地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對於殘疾人的尊重、對他們平等尊嚴的意識和人們對他們的看法中。

付子堂(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

殘疾人與其他人具有平等的地位, 享有平等的權利。 殘疾人權利的確認和實現有賴於法治的保障, 通過法律制度的規定,可以將殘疾人的權利從應有權利轉化為法定權利,防止殘疾人權利受到限制,並且對侵權行為進行追責,為權利的實現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制度規定殘疾人權利,是保障殘疾人權利最基礎、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

殘疾人是人類多樣性的體現。人類存在和發展的樣態必然展現出多樣性,正如世界上存在不同膚色、性別和種族的人一樣,殘疾人是人類多樣性的體現。《殘疾人權利公約》因此將“尊重差異,接受殘疾人是人的多樣性的一部分和人類的一分子”作為原則之一。

從殘疾“醫學模式”到“人權模式”,我們對殘疾人權利的認識程度和保障力度在不斷提升,保障方式也在逐步優化。但整體而言,殘疾人權利保障狀況就不容樂觀,我們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加強對殘疾人的制度確權和保障,提升社會對殘疾人權利的尊重和認可度,提高殘疾人的社會參與度。

張萬洪(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副院長):

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中有5項具體提到殘障問題。從文本統計上看,“殘障者”和“殘障”兩個詞在“2030議程”中共出現11次。與殘障相關的目標緊密圍繞在“包容”這個概念周圍,強調在落實發展議程中要“包容”或融合殘障群體。可以說,可持續發展目標中與殘障相關諸目標的主要任務,就是要調整現有發展議題中殘障融合的工作路徑。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始終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中國政府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五大發展理念,順應了可持續發展的時代潮流,與“2030議程”提出的人類、地球、繁榮、和平、夥伴等理念相容相通。經過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國殘障者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已經得到顯著改善,完備法律體系已經建立起來,殘障者的平等參與權獲得充分實現,康復權、受教育權等平等發展的權利也獲得有效保障。不過,我國殘障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我們需要從戰略對接、制度保障、社會動員、資源投入、風險防控、國際合作、監督評估等七個方面入手,分步驟、分階段推進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殘障事業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關懷:普惠+特惠

吉阿尼・馬格贊尼(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國別人權審查司司長):

中國政府從2009年開始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對殘疾人權利進行了詳細闡述,並在殘疾人權利保障上設定了具體的階段性目標,中國社會各界組織與機構也積極參與到殘疾人權利保障中來,我們很高興看到很多國家都把對殘疾人人權的保護列入了各自的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為了能使殘疾人更多參與到社會各項活動中來,我們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與更大的包容性。

德美爾(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局長):

目前中國有超過8500萬的殘障群體,這相當於德國的總人口。中國不乏全面脫貧或者保護殘障人士權利的政治意願。中國政府已在“十三五”規劃中提出,力求改善殘障人士的工作與生活條件。國際勞工組織自豪地能夠成為這一多部門聯合行動中的一員,來打破存在於全社會和勞動力市場中將殘障人士分隔開的壁壘,為他們能夠進入人人都應享有的工作世界開闢道路。

歐敏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

中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殘障人士群體,中國政府展示了巨大的決心來消除影響殘障人士獲得權利的障礙,中國也是世界上第一批通過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國家之一,中國已經制定了60多部法律和條例來促進殘障人士權利的保護。

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宗旨就是不讓任何人掉隊,確保了殘障人士也不會被落下。中國是第一批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畫的國家之一,不僅在國家層面而且在地方層面都有相應的行動。

何佩德(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副國別主任):

近年來,中國已經取得了巨大進步,促進了殘障人士的權利保障,頒佈了60條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他們的生活。

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殘障人士是一個逐漸壯大的市場,在產品和服務中考慮殘障群體的需求不僅具有社會價值,也具有經濟價值,這將帶動越來越多有說服力的商業案例,將殘障者的需求和針對他們的服務主流化。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殘障人士的權利,要把妨礙他們獲得權利的障礙清除掉,讓一些服務可行、可及,使他們成為社會積極的分子,對社會來說也有積極的貢獻。

鄭功成(中國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快速發展是中國人權保障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中國建設一個公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由普遍性制度和特惠性制度,以及工傷保險、傷殘軍人撫恤等構成。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發展歷程,就是一個快速走向公平的過程,殘疾人的人權保障在社會保障方面體現得尤其明顯。

雖然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也面臨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地區發展不平衡、殘疾人社會保障訴求在不斷升級等挑戰。但平等、參與、共用的殘疾人保障理念已經得以確立,普惠+特惠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框架日益健全,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水準持續提升,社會力量將成為殘疾人社會保障特別是殘疾人服務的重要支撐,殘疾人能夠在共用發展的過程中走向共同富裕。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快速發展是中國人權保障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中國建設一個公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

示範:讓公約、機制發揮作用

柳華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人權是所有人的人權,包括殘疾人。在人權國際保護的宣導和實踐中,對殘疾人權利保護的重視有一個漸進的過程。200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殘疾人權利公約》標誌著國際社會對待殘疾人的態度和方法發生了“示範性轉變”。

國際法是一個整體,國際人權法也是一樣。當前,最重要、非常突出的是,要將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與普遍性和區域性的其他人權公約與國際法檔結合起來,特別是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在聯合國改革和發展三大旗幟――和平、發展和人權之下,將國家和社會的和平、繁榮、發展與人權有機結合在一起,從根本上、實質上,可持續地促進殘疾人權利保障。

郭春寧(中國殘聯研究室副主任):

保障殘疾人與其他社會成員享有平等人權是人權普遍性的內在要求和具體體現。殘疾人人權的實現面臨更多的困難和障礙,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殘疾人人權的特殊性。要促成殘疾人的平等權利在事實上得以實現,必須建立人權保障機制,將殘疾人人權保障與社會發展緊密結合。

目前,中國殘疾人生存權得到穩定保障,發展權正在得到更好實現。尊重殘疾人的意願,注重殘疾人的參與,讓殘疾人真正成為權利的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與者和貢獻者,是中國特色殘疾人人權保障制度的思想基石。法律規則、工作機制、服務保障體系和包容性環境是中國特色殘疾人人權保障機制的四個重要支柱。隨著“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日益變為現實,將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權利保障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説明殘疾人平等參與發展進程、平等分享發展成果,成為活躍而卓有貢獻的社會成員,保障殘疾人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在事實上得以實現。

湯姆・茨瓦特(荷蘭烏特勒支大學人權研究院院長):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人權工作,向國際社會提供中國的人權方案,已經對世界人權理論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西方的很多人沒有認識到中國人權發展不僅是經濟的人權發展,更主要的是人的尊嚴方面的發展。目前,有不少人正遭受精神疾病折磨,精神病人的勞動就業、生活保障情況並不樂觀,源於非精神病人對精神病有恐懼排斥心理。社會應當承擔起消除歧視,尊重人權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在2012年頒佈表明,中國政府正不遺餘力地清除精神疾病給民眾帶來的危害。

彭文儒(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保護處處長):

全球範圍的弱勢群體中,殘障兒童往往受到歧視,他們的需求沒有得到足夠重視。中國在推進殘障人士權利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和規劃,幫助殘障兒童獲得各種服務,包括他們的教育和社會服務。2016年國務院發佈了保障弱勢兒童的相關意見,主要針對需要特殊關照的兒童來進行,主要針對弱勢兒童。在這個指導綱要中包括一系列原則,我們應該給他們提供社會援助、福利、教育和各項培訓計畫。這些指導意見的實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想要繼續提升我們服務的可及性,就一定要加強我們的合作。

通過法律制度的規定,可以將殘疾人的權利從應有權利轉化為法定權利,防止殘疾人權利受到限制,並且對侵權行為進行追責,為權利的實現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制度規定殘疾人權利,是保障殘疾人權利最基礎、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

殘疾人是人類多樣性的體現。人類存在和發展的樣態必然展現出多樣性,正如世界上存在不同膚色、性別和種族的人一樣,殘疾人是人類多樣性的體現。《殘疾人權利公約》因此將“尊重差異,接受殘疾人是人的多樣性的一部分和人類的一分子”作為原則之一。

從殘疾“醫學模式”到“人權模式”,我們對殘疾人權利的認識程度和保障力度在不斷提升,保障方式也在逐步優化。但整體而言,殘疾人權利保障狀況就不容樂觀,我們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加強對殘疾人的制度確權和保障,提升社會對殘疾人權利的尊重和認可度,提高殘疾人的社會參與度。

張萬洪(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副院長):

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中有5項具體提到殘障問題。從文本統計上看,“殘障者”和“殘障”兩個詞在“2030議程”中共出現11次。與殘障相關的目標緊密圍繞在“包容”這個概念周圍,強調在落實發展議程中要“包容”或融合殘障群體。可以說,可持續發展目標中與殘障相關諸目標的主要任務,就是要調整現有發展議題中殘障融合的工作路徑。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始終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中國政府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五大發展理念,順應了可持續發展的時代潮流,與“2030議程”提出的人類、地球、繁榮、和平、夥伴等理念相容相通。經過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國殘障者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已經得到顯著改善,完備法律體系已經建立起來,殘障者的平等參與權獲得充分實現,康復權、受教育權等平等發展的權利也獲得有效保障。不過,我國殘障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我們需要從戰略對接、制度保障、社會動員、資源投入、風險防控、國際合作、監督評估等七個方面入手,分步驟、分階段推進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殘障事業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關懷:普惠+特惠

吉阿尼・馬格贊尼(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國別人權審查司司長):

中國政府從2009年開始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對殘疾人權利進行了詳細闡述,並在殘疾人權利保障上設定了具體的階段性目標,中國社會各界組織與機構也積極參與到殘疾人權利保障中來,我們很高興看到很多國家都把對殘疾人人權的保護列入了各自的可持續發展議程中。為了能使殘疾人更多參與到社會各項活動中來,我們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與更大的包容性。

德美爾(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局長):

目前中國有超過8500萬的殘障群體,這相當於德國的總人口。中國不乏全面脫貧或者保護殘障人士權利的政治意願。中國政府已在“十三五”規劃中提出,力求改善殘障人士的工作與生活條件。國際勞工組織自豪地能夠成為這一多部門聯合行動中的一員,來打破存在於全社會和勞動力市場中將殘障人士分隔開的壁壘,為他們能夠進入人人都應享有的工作世界開闢道路。

歐敏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駐華代表):

中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殘障人士群體,中國政府展示了巨大的決心來消除影響殘障人士獲得權利的障礙,中國也是世界上第一批通過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國家之一,中國已經制定了60多部法律和條例來促進殘障人士權利的保護。

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宗旨就是不讓任何人掉隊,確保了殘障人士也不會被落下。中國是第一批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畫的國家之一,不僅在國家層面而且在地方層面都有相應的行動。

何佩德(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副國別主任):

近年來,中國已經取得了巨大進步,促進了殘障人士的權利保障,頒佈了60條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他們的生活。

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殘障人士是一個逐漸壯大的市場,在產品和服務中考慮殘障群體的需求不僅具有社會價值,也具有經濟價值,這將帶動越來越多有說服力的商業案例,將殘障者的需求和針對他們的服務主流化。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殘障人士的權利,要把妨礙他們獲得權利的障礙清除掉,讓一些服務可行、可及,使他們成為社會積極的分子,對社會來說也有積極的貢獻。

鄭功成(中國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快速發展是中國人權保障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中國建設一個公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由普遍性制度和特惠性制度,以及工傷保險、傷殘軍人撫恤等構成。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發展歷程,就是一個快速走向公平的過程,殘疾人的人權保障在社會保障方面體現得尤其明顯。

雖然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也面臨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地區發展不平衡、殘疾人社會保障訴求在不斷升級等挑戰。但平等、參與、共用的殘疾人保障理念已經得以確立,普惠+特惠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框架日益健全,面向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水準持續提升,社會力量將成為殘疾人社會保障特別是殘疾人服務的重要支撐,殘疾人能夠在共用發展的過程中走向共同富裕。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快速發展是中國人權保障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中國建設一個公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

示範:讓公約、機制發揮作用

柳華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人權是所有人的人權,包括殘疾人。在人權國際保護的宣導和實踐中,對殘疾人權利保護的重視有一個漸進的過程。200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殘疾人權利公約》標誌著國際社會對待殘疾人的態度和方法發生了“示範性轉變”。

國際法是一個整體,國際人權法也是一樣。當前,最重要、非常突出的是,要將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與普遍性和區域性的其他人權公約與國際法檔結合起來,特別是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在聯合國改革和發展三大旗幟――和平、發展和人權之下,將國家和社會的和平、繁榮、發展與人權有機結合在一起,從根本上、實質上,可持續地促進殘疾人權利保障。

郭春寧(中國殘聯研究室副主任):

保障殘疾人與其他社會成員享有平等人權是人權普遍性的內在要求和具體體現。殘疾人人權的實現面臨更多的困難和障礙,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殘疾人人權的特殊性。要促成殘疾人的平等權利在事實上得以實現,必須建立人權保障機制,將殘疾人人權保障與社會發展緊密結合。

目前,中國殘疾人生存權得到穩定保障,發展權正在得到更好實現。尊重殘疾人的意願,注重殘疾人的參與,讓殘疾人真正成為權利的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與者和貢獻者,是中國特色殘疾人人權保障制度的思想基石。法律規則、工作機制、服務保障體系和包容性環境是中國特色殘疾人人權保障機制的四個重要支柱。隨著“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日益變為現實,將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權利保障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説明殘疾人平等參與發展進程、平等分享發展成果,成為活躍而卓有貢獻的社會成員,保障殘疾人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在事實上得以實現。

湯姆・茨瓦特(荷蘭烏特勒支大學人權研究院院長):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人權工作,向國際社會提供中國的人權方案,已經對世界人權理論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西方的很多人沒有認識到中國人權發展不僅是經濟的人權發展,更主要的是人的尊嚴方面的發展。目前,有不少人正遭受精神疾病折磨,精神病人的勞動就業、生活保障情況並不樂觀,源於非精神病人對精神病有恐懼排斥心理。社會應當承擔起消除歧視,尊重人權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在2012年頒佈表明,中國政府正不遺餘力地清除精神疾病給民眾帶來的危害。

彭文儒(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保護處處長):

全球範圍的弱勢群體中,殘障兒童往往受到歧視,他們的需求沒有得到足夠重視。中國在推進殘障人士權利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和規劃,幫助殘障兒童獲得各種服務,包括他們的教育和社會服務。2016年國務院發佈了保障弱勢兒童的相關意見,主要針對需要特殊關照的兒童來進行,主要針對弱勢兒童。在這個指導綱要中包括一系列原則,我們應該給他們提供社會援助、福利、教育和各項培訓計畫。這些指導意見的實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想要繼續提升我們服務的可及性,就一定要加強我們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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