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1961號建議答覆摘要
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農用植保無人飛機的推廣扶持力度。
一是規範運行使用。
二是完善行業標準。 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加快制訂植保無人飛機產品標準、作業標準、檢驗檢測標準, 逐步完善植保無人飛機標準體系。
三是探索補貼試點。 在與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 進一步開展中央財政購置補貼試點。 同時支持各地利用地方財政資金, 對農機合作社、專業化統防統治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購置植保無人飛機予以補貼。
關於成立植保無人飛機檢驗檢測機構的建議, 目前全國已建立起部省兩級農機試驗鑒定體系, 具備一定範圍農機產品的檢驗檢測能力。 但由於植保無人飛機屬新型產品, 現有農機試驗鑒定機構尚不具備植保無人飛機的檢測能力, 主要原因是缺少檢驗依據標準和必要的檢測儀器。
下一步, 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 在制訂完善產品標準和相關檢驗檢測標準的基礎上, 積極拓展鑒定機構的檢驗檢測能力和範圍, 鼓勵有條件的農機試驗鑒定機構或其他有資質的社會檢驗檢測機構開展植保無人飛機的檢驗檢測工作, 以滿足行業發展需求。
農業部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