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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通告“水滿分低鈉礦泉水”等11批次食品不合格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通告稱, 食藥監總局近期組織抽檢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蔬菜製品、水產製品、肉製品、酒類、餅乾共7類食品639批次樣品, 發現11批次樣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已被責令下架、召回。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個別專案不合格, 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根據通告,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標稱井岡山市潤澤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由水滿分官方旗艦店在蘇甯易購(網站)銷售的水滿分低鈉礦泉水, 溴酸鹽檢出值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福建百聯實業有限公司第一食品廠生產、由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沙萬達店銷售的奶油葵花籽,

黴菌檢出值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雲南牟定太極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特產中國·阿表哥美食專營店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剁椒片,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和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均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昆明權德商貿有限公司委託雲南開耀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由麥得起食品專營店在京東(網站)銷售的泡椒醃茉莉,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和二氧化硫檢出值均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上海邵萬生食品公司委託上海天容肉製品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由邵萬生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上海家鄉鹹肉,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甘肅雨潤肉類加工有限公司生產、南京雨潤食品有限公司經銷、由蘭州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城關分公司銷售的香辣熱狗腸, 菌落總數檢出值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由重慶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翠渝首鋼美利山店銷售的金江津酒,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門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紐甜)檢出值為0.00060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標稱南通北漁人和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由南通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工農店銷售的黃泥螺和醉蟛蜞, 菌落總數檢出值高於標準規定。

標稱甯城安達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由天翔食品專營店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草原安達情酒,

酒精度檢出值低於標準規定下限值。

標稱內蒙古鐵木真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酒仙網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網站銷售的鐵木真酒, 酒精度檢出值低於標準規定下限值。

據瞭解, 紐甜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甜味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白酒不得使用。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增加產品的口感, 在產品中添加紐甜來調節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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