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7月20日電 (郝學娟)山東2017年上半年共實施處罰私拆封條等環境違法案件10228件, 罰款4.84億元人民幣(下同), 其中, 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306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629件。
記者20日從山東省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上述消息。 據山東省環保廳廳長王安德介紹, 為避免私拆封條等環境違法事件再次發生、督導該省各地市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 環境問題自查自糾的屬地責任, 突出問題整改銷號的監管責任”, 山東省環保廳自6月28日起, 開展為期9個月的大氣污染防治省級強化督查。
據王安德介紹, 山東省級強化督查共分7個督查組, 分別由廳領導帶隊, 對濟南、淄博、濟寧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進行包乾入駐督查。 截至7月19日, 7個省級強化督查組共檢查1891家企業, 發現807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 約占檢查總數42.7%;問題整改完成526個, 整改完成率65.2%;累計對45個突出環境問題追責問責或提出追責問責建議。 通過開展省級強化督查, 環保部強化督查每天問題發現率從73.9%下降至36.3%。
據瞭解, 山東省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9.7%, PM10下降10.4%, “藍繁”天數同比增加7.8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已優於國家二級標準。 濟南、淄博、濟寧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7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6.1%, 但絕對值仍然是國家二級標準的2.2倍。
據悉, 山東省上半年發放生態補償資金1.8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