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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公安 向著公平正義破浪前行

章法有度, 自成方圓。 “法治”歷經歷史的淘漉, 已成為治國之根基、長治久安之保障。

2014年, 金秋時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發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強音, “依法治國”被歷史性地置於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5年, 春暖花開, 公安部印發《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建設法治公安的決定》, 在全國公安機關豎起了法治公安的大旗。

隨之, 一場奮力前行的計時賽跑, 一次沒有退路的提檔加速, 一次意義重大的自我革新, 在公安機關拉開帷幕。

去年5月20日,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提出了系統的規劃和具體的舉措, 為解決事關公關執法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提供了根本遵循, 揭開了法治公安建設新的篇章。

砥礪前行, 春華秋實!

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提檔升級, 隊伍法治素養、執法能力顯著提高, 公安執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持續提升……

在依法治國全面推進的大背景下, 法治公安這艘巨輪, 向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逐浪前行。

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

立法工作, 是法治公安建設的基石。

滾滾向前的時代車輪、日新月異的社會環境, 讓中國恰逢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同時也面臨巨大的挑戰。 在這樣的歷史時期, 法治公安建設, 同樣面臨著“破與立”的歷史抉擇。

知法治所由生, 則應時而變;不知法治之源, 雖循古終亂。

全球化的不斷推進、互聯網的飛速發展, 在改變生活方式、迸發絢爛火花的同時, 也同樣伴生出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網路空間安全等社會治理難題。 對此, 公安部積極推動立法機關制定《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為切實防範冤假錯案, 今年6月, 公安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遏制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情形, 推動執法辦案進一步向著規範化、法治化、文明化方向發展。

時代的發展不僅要解決新的問題, 同時也對已有事物是否符合現狀進行拷問。

近年來, 公安部全面梳理公安法律, 調研討論已有法律在現階段的可行性, 在此基礎上, 加快推進《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

制之有衡, 行之有度。

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面對紛繁複雜的各種情況。 如何實現各項執法活動、各個執法環節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是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法治公安的關鍵一環。

“讓民警知道該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

需要一個健全、完備、可操作的執法指引。

近年來, 公安部研究出臺《公安機關執法細則》並不斷修訂完善, 目前已修訂第三版, 正在啟動研究第四版的修訂工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要讓民警規範執法, 必須有明確、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依據和制度標準。 ”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說。

《公安機關受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規定》《公安部關於實施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及一系列法律適用規範和裁量基準, 為基層民警執法提供了“度量衡”和“導航儀”。

法治公安, 執法規範化建設是重要載體。 而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首要任務就要明確執法工作中的規矩、標準和界限。

一場直面問題的自我革新

唯有改革, 才能謀得發展;唯有革新, 才能準確切中時代的脈搏。

立案難、立案不實曾是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 冤假錯案更是極大地損害了執法公信力。

改革, 須以問題為導向。

受案立案是執法源頭, 是人民群眾聚焦的重要執法環節, 是公安機關必須把好的“入口關”。 2015年, 公安部下發了《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 提出完善接報案登記、受案立案審查工作程式、加強對受立案環節監督管理等一系列改革要求。 在此基礎上, 各地積極推進案件管理中心建設, 目前, 31個省級公安機關出臺了受立案改革實施意見, 16個省級公安機關增設了案管機構, 受立案向著規範化方向發展。

2016年, 公安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 全面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各地公安機關強化證據意識,嚴格落實對訊問全程錄音錄影制度,完善了錯案預防機制。

機制是權力運行的軌道。只有暢通完善機制,才能確保各項執法活動都在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上運行。

近年來,公安機關大力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這既是加強法治公安建設的根本要求,也是主動適應外部執法環境變化、自我完善的必然選擇。

證據規格不一致、多頭對口檢察院溝通不順暢,是刑事案件辦理的痼疾。為解決這一難題,“刑事案件‘兩統一’工作機制”應運而生。公安機關全面實行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對接檢察機關機制。

目前,29個省級公安機關出臺了刑事案件“兩統一”文件,16個省級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就統一對口銜接聯合出臺了檔。

曾經,“奇葩證明”苦了百姓,更拉遠了與群眾的距離。建立高效便民的公安行政審批制度,既是民警所盼,更是民心之所向。

各級公安機關全面梳理法定執法權力和責任,以清單的形式明確權責邊界,並出臺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若干措施;全面梳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實現最大限度下放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在法治公安的建設中,一項項著力破解難題的改革舉措,一次次破除頑疾的對症下藥,展示著公安機關銳意改革的決心和完善機制的智慧。

一場全面提檔升級的計時賽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層基礎建設的完善,是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保障。

從執法記錄儀的配備到執法辦案場所的升級改造,從涉案財物的管理到執法辦案資訊系統的研發……

無論是細枝末節還是宏觀規劃,每一次的提檔升級都是分秒必爭的計時賽跑,都事關法治建設的大局。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將每一個執法環節、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都置於規範執法要求的“聚光燈”下!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單警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的配備使用,全面推行現場執法活動視音訊記錄制度,真實、全面記錄現場執法活動。

一個個小小的執法記錄儀成為準確記錄、還原執法現場活動的“黑匣子”,更如同一盞盞燈,照亮著民警的規範執法道路。

從接處警環節開始,到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辦案區辦案,最後到案件終結,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在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運行。同時,在公安部推動和督導下,各地公安機關普遍開發應用了全省(區、市)統一的執法辦案系統,全面實行網上辦案,強化對執法辦案的標準化管理和全流程控制。

不斷強化科技支撐。執法規範化基層基礎設施全面提檔升級!

基層一線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是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大力開展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公安機關在將辦案區、接待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物理隔離的基礎上,不斷推動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向精細化、集約化、智慧化方向發展。

在辦案流程方面,明確了“犯罪嫌疑人被帶至公安機關後,一律直接帶入辦案區,一律先進行人身檢查和資訊採集,一律有人負責看管,一律有視頻監控並記錄”的“四個一律”的硬性要求。

在硬體設施方面,不斷進行精細化改造,指引地標的設置、門窗的設計等等細節都經過反復推敲。

為加速辦案場所升級改造,提供可供參考的範本,公安部法制局指導建設了12個適應不同經濟條件和執法辦案需求的辦案中心示範點,並在公安網展示示範點的建設圖紙、視頻資料等,供各地學習借鑒。

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基本完成,共建成3885個辦案中心。

突出智慧化管理效能。智慧化是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另一大“關鍵字”,成為智慧管理與監督的“殺手鐧”!

涉案財物管理是公安執法的重要領域。曾經,保管不當、移送不暢、權責不分、處置不力是涉案財物管理的一大難題。如今,二維碼技術讓涉案財物有了“身份證”,公檢法跨部門統一管理模式和智慧化管理平臺的研發則實現了對涉案財物流轉的“換押式”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

此外,執法辦案區智慧化管理系統在各地公安機關湧現,違規操作自動語音提示、活動軌跡自動跟蹤攝錄、訊問過程遠端指揮監督以及執法辦案區台賬自動生成等智慧化功能,不僅提升著民警的工作效率,也實現了對民警規範執法的約束和監督。

一次全警參與的法治大練兵

公安隊伍建設,是法治公安建設的核心要素。

作為守護安全、打擊犯罪的執法力量,公安民警只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公安執法活動的全過程中,才能真正擔負起人民公安的職責和使命。

曾經,公安隊伍中存在的民警法律意識淡薄、執法能力參差不齊的狀況,給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帶來巨大衝擊。

唯有迎難而上,才能扭轉乾坤。

2016年7月,一次針對基層一線民警的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在全國公安機關舉辦。培訓會緊緊圍繞現場接處警和執法執勤的關鍵環節,從法律要求、處置流程、言行舉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對基層一線民警的基本執法執勤行為作出規範和示範。

民警查驗證件過程中遇到拒不出示身份證件的情況怎麼辦,民警查緝嫌疑車輛當事人拒不下車怎麼辦,民警執法時遇到阻礙和糾纏怎麼辦,在什麼情形下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一系列緊貼實戰的操作規範呈現給一線民警。

這是一次在全警範圍內開展的視頻培訓,也是公安部首次將一線執法規範搬上螢幕,用細化、嚴密的執法標準和操作規程,為民警現場執法上了一堂意義重大又緊貼實戰的規範執法課。

今年1月,第二期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舉辦,緊扣現場公開執法這一關鍵環節,圍繞查驗居民身份證、處置民事糾紛引起的報警求助、查處酒後駕駛等10多個具體執法情形,對基層一線民警執法執勤行為作出規範和示範。

練為戰,練為用。

為調動全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公安部推行公安民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民警不通過基本級考試不得從事執法活動,不通過中級考試,不得擔任科所隊長、主辦偵查員和案件審核人員,將通過高級考試的民警納入人才專家庫,同等條件下優先晉級晉職。

同時,將執法資格等級考試結果落實到考核評優、晉級晉職等環節中,以硬指標硬規定拉動民警提升自身法律素養和執法水準的積極性、主動性。

截至2016年底,全國公安機關共有214.92萬(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112.46萬(人次)民警取得中級執法資格,4.08萬(人次)民警取得高級執法資格。

五年,篳路藍縷,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建設,快馬加鞭未下鞍;

五年,頂風破浪,法治公安的雄關漫道,走過了一程又一程;

乘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法治公安的美好願景需要200萬公安民警攜手與共、砥礪前行,高高揚起奮進的風帆,向著法治,向著公平正義,破浪前行!

全面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各地公安機關強化證據意識,嚴格落實對訊問全程錄音錄影制度,完善了錯案預防機制。

機制是權力運行的軌道。只有暢通完善機制,才能確保各項執法活動都在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上運行。

近年來,公安機關大力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這既是加強法治公安建設的根本要求,也是主動適應外部執法環境變化、自我完善的必然選擇。

證據規格不一致、多頭對口檢察院溝通不順暢,是刑事案件辦理的痼疾。為解決這一難題,“刑事案件‘兩統一’工作機制”應運而生。公安機關全面實行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對接檢察機關機制。

目前,29個省級公安機關出臺了刑事案件“兩統一”文件,16個省級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就統一對口銜接聯合出臺了檔。

曾經,“奇葩證明”苦了百姓,更拉遠了與群眾的距離。建立高效便民的公安行政審批制度,既是民警所盼,更是民心之所向。

各級公安機關全面梳理法定執法權力和責任,以清單的形式明確權責邊界,並出臺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若干措施;全面梳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實現最大限度下放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在法治公安的建設中,一項項著力破解難題的改革舉措,一次次破除頑疾的對症下藥,展示著公安機關銳意改革的決心和完善機制的智慧。

一場全面提檔升級的計時賽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層基礎建設的完善,是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保障。

從執法記錄儀的配備到執法辦案場所的升級改造,從涉案財物的管理到執法辦案資訊系統的研發……

無論是細枝末節還是宏觀規劃,每一次的提檔升級都是分秒必爭的計時賽跑,都事關法治建設的大局。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將每一個執法環節、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都置於規範執法要求的“聚光燈”下!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單警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的配備使用,全面推行現場執法活動視音訊記錄制度,真實、全面記錄現場執法活動。

一個個小小的執法記錄儀成為準確記錄、還原執法現場活動的“黑匣子”,更如同一盞盞燈,照亮著民警的規範執法道路。

從接處警環節開始,到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辦案區辦案,最後到案件終結,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在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運行。同時,在公安部推動和督導下,各地公安機關普遍開發應用了全省(區、市)統一的執法辦案系統,全面實行網上辦案,強化對執法辦案的標準化管理和全流程控制。

不斷強化科技支撐。執法規範化基層基礎設施全面提檔升級!

基層一線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是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大力開展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公安機關在將辦案區、接待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物理隔離的基礎上,不斷推動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向精細化、集約化、智慧化方向發展。

在辦案流程方面,明確了“犯罪嫌疑人被帶至公安機關後,一律直接帶入辦案區,一律先進行人身檢查和資訊採集,一律有人負責看管,一律有視頻監控並記錄”的“四個一律”的硬性要求。

在硬體設施方面,不斷進行精細化改造,指引地標的設置、門窗的設計等等細節都經過反復推敲。

為加速辦案場所升級改造,提供可供參考的範本,公安部法制局指導建設了12個適應不同經濟條件和執法辦案需求的辦案中心示範點,並在公安網展示示範點的建設圖紙、視頻資料等,供各地學習借鑒。

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基本完成,共建成3885個辦案中心。

突出智慧化管理效能。智慧化是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另一大“關鍵字”,成為智慧管理與監督的“殺手鐧”!

涉案財物管理是公安執法的重要領域。曾經,保管不當、移送不暢、權責不分、處置不力是涉案財物管理的一大難題。如今,二維碼技術讓涉案財物有了“身份證”,公檢法跨部門統一管理模式和智慧化管理平臺的研發則實現了對涉案財物流轉的“換押式”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

此外,執法辦案區智慧化管理系統在各地公安機關湧現,違規操作自動語音提示、活動軌跡自動跟蹤攝錄、訊問過程遠端指揮監督以及執法辦案區台賬自動生成等智慧化功能,不僅提升著民警的工作效率,也實現了對民警規範執法的約束和監督。

一次全警參與的法治大練兵

公安隊伍建設,是法治公安建設的核心要素。

作為守護安全、打擊犯罪的執法力量,公安民警只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公安執法活動的全過程中,才能真正擔負起人民公安的職責和使命。

曾經,公安隊伍中存在的民警法律意識淡薄、執法能力參差不齊的狀況,給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帶來巨大衝擊。

唯有迎難而上,才能扭轉乾坤。

2016年7月,一次針對基層一線民警的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在全國公安機關舉辦。培訓會緊緊圍繞現場接處警和執法執勤的關鍵環節,從法律要求、處置流程、言行舉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對基層一線民警的基本執法執勤行為作出規範和示範。

民警查驗證件過程中遇到拒不出示身份證件的情況怎麼辦,民警查緝嫌疑車輛當事人拒不下車怎麼辦,民警執法時遇到阻礙和糾纏怎麼辦,在什麼情形下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一系列緊貼實戰的操作規範呈現給一線民警。

這是一次在全警範圍內開展的視頻培訓,也是公安部首次將一線執法規範搬上螢幕,用細化、嚴密的執法標準和操作規程,為民警現場執法上了一堂意義重大又緊貼實戰的規範執法課。

今年1月,第二期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舉辦,緊扣現場公開執法這一關鍵環節,圍繞查驗居民身份證、處置民事糾紛引起的報警求助、查處酒後駕駛等10多個具體執法情形,對基層一線民警執法執勤行為作出規範和示範。

練為戰,練為用。

為調動全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公安部推行公安民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民警不通過基本級考試不得從事執法活動,不通過中級考試,不得擔任科所隊長、主辦偵查員和案件審核人員,將通過高級考試的民警納入人才專家庫,同等條件下優先晉級晉職。

同時,將執法資格等級考試結果落實到考核評優、晉級晉職等環節中,以硬指標硬規定拉動民警提升自身法律素養和執法水準的積極性、主動性。

截至2016年底,全國公安機關共有214.92萬(人次)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112.46萬(人次)民警取得中級執法資格,4.08萬(人次)民警取得高級執法資格。

五年,篳路藍縷,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建設,快馬加鞭未下鞍;

五年,頂風破浪,法治公安的雄關漫道,走過了一程又一程;

乘風破浪會有時,直掛雲帆濟滄海。法治公安的美好願景需要200萬公安民警攜手與共、砥礪前行,高高揚起奮進的風帆,向著法治,向著公平正義,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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