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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針對“城管與他人發生糾紛”一事, 巴東縣公安局對當事雙方調查取證後, 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4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員分別被處以治安拘留5至15日, 並處罰款200至1000元。
據警方調查——
7月17日上午11時許, 巴東縣城管工作人員黃某波在上班期間, 聽聞其母親吳某菊與向某鷗因瑣事發生口角, 互相辱駡, 遂與幾名同事一起前去查看情況, 因言語不和, 發生口角, 繼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
事發後, 巴東縣城管局第一時間陪同向某鷗去醫院進行全面身體檢查, 並向其慰問致歉。 據瞭解, 涉事城管工作人員黃某波等人在工作時間離開崗位,
巴東縣城管局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將在全域開展問題大排查、紀律大整頓、作風大整改活動, 要求執法人員在組織紀律、工作作風和個人素質等方面進行自查自糾, 圍繞隊伍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 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編輯|向磊
初審|梅珂
審核|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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