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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則市法治政府建設成績斐然

法者, 治之端也。 法律是治國重器, 上至國家, 下到地方, 法治都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進政府立法機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近年來, 日喀則市切實加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組織推進力度, 濃墨重彩繪制法治政府建設新藍圖。

頂層設計

讓權力步入法治軌道

2016年, 制定出臺日喀則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日喀則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第一部政府規章《日喀則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

2017年, 在全區率先制定《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

……

今年日喀則市還將在河道采砂、城鄉規劃、城鎮供水用水、旅店業管理、歷史文化名城、珠峰自然區保護、停車場管理等方面出臺3部地方性法規、4部政府規章。

一項項法規、規章的制定, 正是日喀則市著力建設法治政府的結果。

2016年以來, 日喀則市加強頂層設計, 加緊推動重點領域立法進程, 將各項主要工作納入了法規化、制度化軌道, 有效解決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部分重點領域突出問題。

2016年3月1日, 日喀則市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 政府法制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日喀則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辦法》, 確立了政府立法的體制、機制, 從源頭上為提高全市立法水準與立法品質提供了保障。

制度建設

規範行政權力運行

制度是保障, 責任更明晰。

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 日喀則市堅持把公開透明、程式至上和權力制衡等現代行政理念作為基本指導思想, 狠抓制度建設和落實, 保證各項行政權公正、合法運行。

日喀則印發《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市政府重大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等規範性檔, 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5個法定程式, 確保行政權力嚴格按照規範程式運行。

制定印發《日喀則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前置審查辦法》, 規範性檔在制發前, 由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 保證規範性檔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如今, 平均每月合法性審查的各類文件40件。

確立規範性檔定期清理機制, 對1990年至2015年印發的300餘份規範性檔進行清理。

強化監督

確保公正文明執法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打造公正文明執法隊伍, 日喀則市在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 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記者瞭解到, 日喀則市通過制訂並實施《日喀則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辦證和換證工作實施方案》, 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資格審查和定期清理制度, 不斷提高全市行政執法隊伍素質。

日喀則市創新工作方法, 在全區率先試點實行行政法執法監督聯繫點制度。 此外, 日喀則市還率先在全區組織開展了行政執法案卷評議活動。

改革與時俱進, 探索永無止境。 站在新的起點上, 日喀則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步伐鏗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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