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開展之後, 農村的宅基地就逐漸在開始縮進, 農民申請宅基地也變得越來越困難, 同時農村還在大力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空心房屋、違規使用宅基地等清理工作, 尤其是進入到2017年之後, 隨著一戶一宅政策的提出, 一戶農民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了, 而農民想要多申請一處宅基地, 必須要通過分戶才能夠申請。
如今的農村大多數都與子女共同生活, 極少有農民選擇分戶, 而之所選擇分戶, 是由於分戶之後, 還能夠在申請一塊宅基地, 但是分戶之後卻會存在一些問題, 戶口一分為二而卻沒有土地, 必然會導致土地分配出現矛盾, 進而還會影響到農民的農業補貼收益。
農村分戶條件:
家庭有多個子女, 且子女必須要年滿18周歲之後, 能夠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以及生活能夠自給自足, 在分戶之後還需要在生活上脫離父母,
對於農民來說通過分戶, 確實能夠多申請一處宅基地, 但是分戶之後, 對於農民而言有好處,
獨生子女家庭不允許分戶, 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與宅基地, 所以不符合分戶的基本條件;所謂分戶必須要是分開成為兩個家庭, 如果申請人與戶主任然居住在一起是不允許分戶;如果當地面臨拆遷征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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