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收拾屋子的時候看到了以前寫的日記, 裡面寫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 “好想你呀”, 現在回憶起來, 真的挺想你的。
看到過很多關於思念的形容,
應該每個人都經歷過那種瘋狂的想念吧, 在某個毫無預兆的時刻, 或者是因為某種熟悉的味道, 或者是相似的動作, 或者什麼都沒有, 只是憑空的很想念某個人。
男孩會在很想一個人的時候打徹夜的遊戲, 會喝得爛醉, 即使很想她, 也不會做太出格的舉動。 他只會在喝醉酒後借著酒勁兒跟朋友說, 我好想她啊。
有機會說“好想你呀”的時候千萬不要錯過, 因為也許以後你說的“好想你呀”都只會被留在草稿裡和心裡。
其實劉洋已經和我們一起喝酒聚會玩了好幾年了, 可前段時間他突然有點不太對勁兒。 從前喝酒千杯不倒的人, 現在喝酒必醉, 有人說還看到他哭了。
後來有人問了, 他說, 我好想她啊。 是他分手了五年的初戀女友。 劉洋這幾個月以光速在換女友, 沒想到他還是會想她。
劉洋說, 以前我總覺得她不夠好, 直到後來我遇到比我脾氣還差的人,
年輕時候的愛情就是這樣, 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問題, 只問你為什麼不能再包容我一點, 再對我好一點。 卻完全不曾回想對方的好。
聽說分手後劉洋在家裡喝了一瓶白酒, 睡了好幾天。 但都無濟於事。 被傷透心的女孩子很難再回頭了。 深情並絕情, 別人是這樣說的。
後來劉洋談了好幾個女朋友, 女孩們總是因為一點點小事就要吵架, 鬧不開心, 劉洋哄著捧著, 還是常常鬧小脾氣。 角色變了, 所以他體會到了當初她的不容易。 但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那次我們去了一個廁所裡有大塊留言板的酒吧, 是男女通用的那種。 我去廁所的時候看到了劉洋初戀的名字, 後面寫的是“我好想你”。 我知道, 一定是他寫的。
如果說出口的想念不夠有力度的話, 也許寫下來的會更深刻些。
不得不承認的是,
很多人對於我們的人生來說只會扮演路人甲的角色。
他們只和我們有過幾個月甚至更短的交集,
從此以後就往反方向走,
再無回頭的可能。
很多人吝嗇把自己心裡的想法說出來, 例如我好喜歡你呀, 我好想你呀。 要知道, 大多數人是沒那麼聰明的, 你不說你有多喜歡, 他就以為你不夠喜歡, 你不說你想他, 他就以為你不想他。
人不能總說自己不想要, 總是說不, 人家就真的以為你不願意, 不樂意, 是吧。 我想每個人都覺得, 我好想要啊, 這樣的話更動人。
像想念這種事兒, 一定要在能說出口的時候跟對方說。 被人牽掛著的滋味, 很是幸福的。 如果有人跟我說, 好想你呀, 我就會想, 原來我也是被人惦念著的嗎, 真好。
因為不想以後把“想你”留在永遠不會發出去的草稿箱裡,所以我要抓緊說想你。
今晚的風很好看,我好想你呀。
真好。因為不想以後把“想你”留在永遠不會發出去的草稿箱裡,所以我要抓緊說想你。
今晚的風很好看,我好想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