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70年代, 我國開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 期間產生了大量獨生子女家庭。
小布梳理發現, 為了幫助解決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就醫等實際問題, 各地政府出臺了許多暖心政策, 如發放一次性獎勵、增發養老金、設立“獨生子女照料假”等。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 國家明確,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 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 已領獨生子女證的繼續享受獎勵
1980年, 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 提倡按政策生育。 國家明確, 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 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 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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